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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7321 CDK2/4/9抑制剂乳腺癌多线I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乳腺癌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9
项目要点四川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乳腺癌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乳腺癌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口服,剂量递增,多队列扩展
所在地区四川
研究中心成都、福州、沈阳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8-26

项目简介

CDK2/4/9多靶点抑制剂

≥18岁,HR+/HER2-晚期乳腺癌,内分泌和CDK4/6抑制剂经治进展,或标准治疗失败实体瘤

药物作用机制

CG-7321通过抑制CDK2、CDK4和CDK9的激酶活性发挥作用。CDK4和CDK6在G1/S细胞周期检查点中关键调控RB蛋白磷酸化,而CDK2在S期和G2期起作用;CDK9则参与RNA聚合酶II的转录调控,影响抗凋亡蛋白(如Mcl-1)的表达。同时抑制这些靶点可阻断细胞周期进程、诱导细胞凋亡,并可能克服CDK4/6抑制剂耐药。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 2. 年龄≥18 岁,性别不限;
  • 3. 预期生存时间≥12 周;
  • 4.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0-1 分;
  • 5. 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入组:
  • a) Ia 期单药剂量递增阶段:细胞学和/或组织病理学检查证实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肿瘤患者,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或患者拒绝标准治疗方案。
  • b) Ia 期单药剂量扩展阶段:
  • ① 队列 1:HR+/HER2- (根据《CSCO 乳腺癌诊疗指南 2023》)复发转移乳腺癌患者,既往接受过内分泌和CDK4/6抑制剂治疗后进展(定义为治疗过程中出现临床或者影像学进展,且治疗时间≥ 6 个月);
  • ② 队列 2:卵巢上皮癌患者,既往接受 1-3 线系统化疗(须接受过铂类化疗,且为铂类耐药或铂类难治性患者,定义为含铂化疗结束后 6 个月内复发);
  • ③ 队列 3:胃腺癌,既往接受 1-3 线系统化疗;
  • ④ 队列 4:经细胞学和/或组织病理学确认的其他肿瘤类型如子宫内膜癌/子宫肉瘤、胰腺癌、胆管癌等),既往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拒绝标准治疗;
  • c) Ib 期联合剂量递增阶段:HR+/HER2-晚期乳腺癌患者,既往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拒绝标准治疗
  • d) Ib 期联合剂量扩展阶段:HR+/HER2- 晚期乳腺癌患者,既往接受过内分泌和 CDK4/6 抑制剂治疗后进展;
  • 6. 受试者自愿ᨀ供 2 年内存档的原发灶或转移灶肿瘤组织标本或新鲜组织标本(肿瘤组织块或 10 张肿瘤组织 FFPE 切片);若受试者无法ᨀ供满足要求的肿瘤组织标本,在符合其他入排标准情况下,经研究者和申办者评估后可以入组;
  • 7. 基于疗效评价标准 RECIST 1.1,受试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 8. 受试者既往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引起毒副反应需要恢复至≤1 级(NCICTCAE 5.0 版,除外脱发);
  • 9. 受试者必须具有适当的器官及骨髓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所有实验室检查结果要求:
  • a) 骨髓功能(检查前 2 周内不允许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EPO]、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rhTPO]、促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TPO-RAs],不允许输血、输血小板):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90g/L;
  • b) 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正常值上限(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ULN(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 ALT,AST ≤ 5×ULN);总胆红素≤1.5×ULN(允许有 Gilbert 综合征病史的受试者≤2×ULN;有肝转移者≤3×ULN);白蛋白≥30g/L;
  • c)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 公式)≥60 mL/min;
  • d)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10.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呈阴性。曾行绝育手术或者已经停经至少 12 个月且不存在任何其他闭经原因(例如,内分泌治疗、化疗)的女性受试者可不行妊娠检测;
  • 11.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必须同意从签署 ICF 开始直至末次用药后至少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抑制排卵的激素类避孕药、激素释放性宫内节育器、铜质宫内节育器等),且在此期间不捐献卵子或精子;
  • 12. 女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至末次用药后至少 6 个月内不能母乳喂养;
  • 13. 受试者在试验前详细了解试验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危险,理解研究程序且自愿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主要排除标准

  • 1.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放疗等抗肿瘤治疗或参加过其他治疗性临床研究(观察性临床研究除外)。注: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如卡莫司汀、氯乙环己硝脲)为首次给药前 6 周内;内分泌和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如第三代芳香化酶抑制剂、替吉奥、卡培他滨)及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为首次给药前 2 周内; CDK4/6 抑制剂为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
  • 2. 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 CYP3A4 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克拉霉素、伊曲康唑、酮康唑、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泊沙康唑或伏立康唑)、强效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苯妥英、利福平、卡马西平、恩杂鲁胺、米托坦、阿帕鲁胺);
  • 3. 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 CYP2C8 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吉非贝齐或氯吡格雷)、强效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平);
  • 4. 首次用药前 3 年内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可治愈肿瘤除外,如: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乳腺导管原位癌、肺原位癌等;
  • 5.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经局部治疗失败的 CNS 转移瘤患者。对于无症状或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 CNS 转移的治疗,持续≥28 天,且筛选期影像学确认稳定的患者可以入组;
  • 6. 存在影响药物服用的情况,以及严重影响药物吸收或药代动力学参数的情况(例如:难以控制的恶心呕吐、慢性腹泻、慢性胃肠道疾病、肠梗阻、胃肠道大部手术切除史、吸收不良综合征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 7. 无法控制的或重大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
  • a) 基线 12 导联 ECG 显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研究结果解读的临床相关异常 (例如,基线 QTc 间期 > 470 msec、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LBBB)、急性或时间不明的心肌梗死、ᨀ示活动性心肌缺血的 ST-T 间期变化、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或严重的心动过缓或心动过速);
  • b)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死、长 QT 综合征、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律失常(包括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和室颤)、严重传导系统阻滞(比如双束支传导阻滞,如右束支传导阻滞(RBBB) 伴左前半支或后半支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 外周动脉搭桥术、症状性慢性心功能衰竭(CHF)、纽约心脏病协会定义的 III 级或 IV 级心功能、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症状性肺栓塞和/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血栓栓塞疾病发作。NCI CTCAE ≥2 级的持续性心律不齐、任何级别的房颤(无症状单 纯性房颤需≥2 级)。如果受试者植入了心脏节律装置/起搏器且QTcF > 470 msec,则认为受试者合格。必须与申办者的医学监查员详细讨论植入了心脏节律装置/起搏器的受试者,以判断合格性;
  • c) 患有难以控制的高血压(首次用药前稳定的降压治疗至少持续 2 周,筛选期连续 2 次测量平均收缩压<160mmHg,舒张压<100 mmHg 的患者可入组);
  • 8.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出现任何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者符合下列任何一条者;
  • a) 筛选期存在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感染: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 HBV DNA ≥500 IU/mL 或≥1000 拷贝数/mL;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阳性;
  • b) 筛选期存在活动性梅毒感染,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 c) 伴活动性肺结核(具有暴露史或阳性结核病试验,同时存在临床表现和/或影像学表现);
  • d) 有免疫缺陷病史,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反应呈阳性;
  •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阑尾炎、肿瘤活检等小手术除外);
  • 10.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任何辅料成分过敏;
  • 11. 有任何可能会限制受试者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的依从性的精神或认知障碍;
  • 12.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14.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3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四川省、福建省、辽宁省

关于乳腺癌临床试验

乳腺癌按激素受体(H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HER2)状态分为多个亚型。HR 阳性、HER2 阴性是最常见的类型,内分泌治疗耐药后的患者、HER2 低表达人群均有对应的在研方案。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成都、福州、沈阳,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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