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点四川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乳腺癌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乳腺癌 |
|---|---|
|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 研究阶段 | III期 |
|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 给药方式 | NTQ1062每日口服,氟维司群500mg肌注每28天一次(首月加用一次) |
| 所在地区 | 四川 |
| 研究中心 | 成都、长沙、南京、杭州、合肥、西安、太原、济南、郑州、石家庄 等 |
|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 信息更新 | 2026-08-26 |
项目简介
NTQ1062是一种小分子靶向药物,靶向PI3K/AKT/mTOR信号通路中的关键激酶,用于治疗携带PIK3CA/AKT1/PTEN基因改变的HR+/HER2-晚期乳腺癌。该适应症患者在内分泌治疗耐药后预后较差,联合氟维司群(SERD)旨在克服耐药并增强抗肿瘤疗效。
≥18岁,HR+/HER2-晚期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耐药,既往≤2线内分泌及≤1线化疗
药物作用机制
NTQ1062通过抑制PI3K/AKT/mTOR通路,阻断下游信号传导,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生存和代谢。在携带PIK3CA/AKT1/PTEN突变的肿瘤中,该通路常过度激活,NTQ1062可有效靶向这一驱动机制。联合氟维司群可同时阻断ER信号和PI3K通路,产生协同抗肿瘤作用,并可能逆转内分泌治疗耐药。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签署知情同意书,且签署时年龄≥18岁的成年女性或男性受试者。
- 2绝经前或绝经后女性均可入组,对于绝经前(不满足绝经后定义,包括围绝经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期间接受卵巢功能抑制治疗,如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nRHa)。绝经的定义为: 既往接受了双侧卵巢切除术; 年龄≥60岁; 年龄<60,在未接受化疗、他莫昔芬、托瑞米芬或卵巢抑制治疗的情况下闭经时间≥ 12个月,且卵泡刺激素(FSH)和雌二醇水平处于绝经后参考范围(本地实验室标准)。
- 3经最近的肿瘤样本(原发灶或转移灶均可接受)检测显示为,组织学确认的HR阳性(ER阳性,伴或不伴PR共表达)、HER-2阴性的复发性局部晚期(不可手术)或转移性乳腺癌,其中要求≥10%的肿瘤细胞免疫组化ER染色阳性;HER-2阴性定义为IHC强度0或1+,或IHC强度2+且原位杂交(ISH)检测无扩增,或者在未进行IHC的情况下, ISH无扩增。
- 4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内分泌治疗方案(单药或联合均可,内分泌药物包括芳香化酶抑制剂、选择性ER调节剂),且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辅助内分泌治疗期间或结束治疗后1年内复发或进展; 局部晚期(不可手术)或转移性阶段乳腺癌内分泌药物治疗期间疾病进展(不要求为最近的一次治疗)。
- 5局部晚期(不可手术)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期间,既往全身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线数要求:内分泌治疗线数≤2线,化疗线数≤1线(ADC药物在本试验中被视为化疗药物)。(新)辅助治疗不作为治疗线数计算,但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非根治性手术前后的抗肿瘤药物治疗将被算作治疗线数;在疾病未进展的情况下,因毒性反应变更治疗方案中的药物时,不作为换线计算。
- 6受试者基线时必须存在至少1个可使用CT或MRI评估的可测量疾病病灶或至少1个溶骨性或混合型(溶骨性+硬化)骨病灶;仅存在硬化或成骨性骨病灶,且没有其他可测量病灶的患者不能入组。
- 7受试者同意在筛选期提供血液样本用于PIK3CA/AKT1/PTEN基因检测,且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中至少1项PIK3CA/AKT1/PTEN基因改变的患者方可入组。
- 8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 9根据研究者评估,无氟维司群禁忌症,且符合氟维司群治疗资格要求。
- 10根据研究者评估,预计生存时间6个月以上。
- 11具有良好的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
- 12绝经前女性受试者给药前的妊娠检查阴性,且同意试验期间至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措施包括完全禁欲、屏障避孕法(即避孕套)、输卵管结扎、宫内节育器、激素(避孕药、注射液、激素贴片、阴道环或植入物)或伴侣输精管结扎术。避孕要求同样适用于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
主要排除标准
- 1根据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内分泌抗肿瘤治疗的患者,如伴随短期内可能危及生命的症状性内脏危象或炎性乳腺癌。
- 2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难治性恶心和呕吐、慢性腹泻(腹泻病程>4周)或肠梗阻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严重消化道疾病患者。
- 3具有临床意义的葡萄糖代谢异常,定义为: 被诊断为1型糖尿病; 需要胰岛素治疗的2型糖尿病; 糖化血红蛋白(HbA1c)≥8%; 2型糖尿病病史患者空腹血糖>9.3 mmol/L,不存在糖尿病病史的患者空腹血糖>7.0 mmol/L。
- 4既往使用过氟维司群或其他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或任何PI3K/mTOR/Akt抑制剂。
- 5筛选前5年内患有除乳腺癌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甲状腺乳头状癌、膀胱原位癌或宫颈原位癌或其他经过根治性治疗且至少5年无临床复发迹象的肿瘤除外)
- 6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外科手术(住院超过48小时)。
- 7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产品的干预性临床研究。
- 8首次用药前28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性静脉输注抗生素的严重感染。
- 9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30%的骨髓放疗或大范围放疗,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如胸椎和肋骨放射治疗)。
- 10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药物5个半衰期时间范围内(以较短时间计)接受过化疗、内分泌、CDK4/6抑制剂、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其他小分子靶向肿瘤治疗药物。注:含抗体成分的生物制剂如单/双抗、ADC类抗肿瘤药物洗脱期要求为至少首次给药前28天。
- 11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CYP3A强效抑制剂或者CYP3A强效诱导剂。
- 12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毒性尚未恢复至≤1级(按照CTCAE 5.0标准评估,入选标准要求的指标和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 13已知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包括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或脊髓压迫。对于无症状或经治疗后稳定,且无需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可入组,需在筛选期影像检查确认至少4周内无进展。
- 14既往存在间质性肺疾病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或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任何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证据。
- 15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完全左束支阻滞,平均静息Fridericia’s公式校正QT间期(QTcF)>470 ms; 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Ⅲ-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事件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允许筛选时开始降压治疗或调整降压药进行血压稳定性判断。
- 16活动性肝炎患者,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滴度检测高于本地实验室最低检出限;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检测高于本地实验室最低检出限。
- 17存在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病史或HIV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者。
- 18筛选时存在临床上不可控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腹腔或心包积液。
- 19对NTQ1062、氟维司群或LHRH激动剂(针对需要使用 LHRH激动剂伴随用药的患者)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
- 20研究者认为存在可能干扰试验依从性的既往或伴随疾病如精神疾病、药物滥用史等,或其他经评估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情况。
- 21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5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四川省、湖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陕西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江西省、天津市、广东省、上海市
关于乳腺癌临床试验
乳腺癌按激素受体(H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HER2)状态分为多个亚型。HR 阳性、HER2 阴性是最常见的类型,内分泌治疗耐药后的患者、HER2 低表达人群均有对应的在研方案。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
|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成都、长沙、南京、杭州、合肥、西安、太原、济南、郑州、石家庄、福州、南昌 等 15 个城市,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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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岁女性,HR阴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既往1-2种系统治疗(辅助后12个月内进展算1种),ECOG 0-1
18-70 周岁招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