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点河南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乳腺癌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乳腺癌 |
|---|---|
|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 研究阶段 | I期 |
|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 给药方式 | 口服,每日一次 |
| 所在地区 | 河南 |
| 研究中心 | 郑州、武汉、合肥、广州、济南、西安、长沙、石家庄、南宁、上海 等 |
|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 信息更新 | 2026-08-26 |
项目简介
靶向PRMT5的小分子抑制剂
≥18岁女性,HR+/HER2-晚期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进展,ECOG 0-1
药物作用机制
SH3765片通过抑制PRMT5的甲基转移酶活性,减少组蛋白和非组蛋白的精氨酸甲基化,从而影响基因表达和RNA剪接。在HR+/HER2-乳腺癌中,PRMT5高表达与肿瘤进展和内分泌耐药相关。抑制PRMT5可下调雌激素受体信号通路,并干扰细胞周期和DNA损伤修复,诱导肿瘤细胞凋亡。此外,PRMT5抑制可能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但具体机制尚需临床研究验证。该药物为口服小分子,可穿透细胞膜,靶向细胞内靶点。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 年龄≥18岁,女性;
- 2 经组织学确诊的HR阳性、 HER2阴性(IHC 0、IHC 1+或 IHC2+/ISH-)晚期乳腺癌
- 3 入组前有明确的临床或影像学证据证明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
- 4 患者曾接受一种内分泌治疗方案(单药或联合用药),且: a)有(新)辅助内分泌 治疗期间或结束后12个月内乳腺癌复发或进展的放射学证据,或 b)有接受既往内分泌给药作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线期间进展的放射学证据;
- 5 患者必须至少满足以下定义之一:绝经后,定义为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a)年龄 60岁; b)年龄 <60岁且≥ 12个月的闭经,且经当地实验室评估,卵泡刺激素和血浆或血清雌二醇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且 12个月内未接受口服避孕药、激素替代治疗或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给药; c)既往接受过双侧卵巢切除术。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即不符合绝经后标准)并符合以下标准:从第 1周期第 1天前至少 2周开始并在研究治疗期间持续接受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 LHRH)激动剂治疗(例如,戈舍瑞林或亮丙瑞林);
- 6 实体瘤患者根据 RECIST 1.1评价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的定义详见附件 1 靶病灶不能来自脑部 )。如果受试者基线仅存在 1个可测量病灶,则该病灶区域既往必须没有接受过放疗,或者有证据表明该病灶在放疗治疗结束后明显进展;
- 7 ECOG评分为 0-1(详见附件 2);
- 8 预期寿命至少为 3个月;
- 9 骨髓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首次给药前 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 EPO)、血小板生成素( T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白介素 11 IL-11)或其他药物纠正):中性粒细胞 ANC 1.5×109/L,血小板 PLT 100×109/L,血红蛋白 Hb 90 g/L;
- 10 肝肾功能基本正常,包括:总胆红素( TBIL 1.5×ULN Gilbert's综合征、肝癌或肝脏转移者 TBIL 3×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2.5×ULN(肝癌或肝脏转移者 ALT和 AST 5×ULN);肌酐清除率( CLcr 5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见附件 7);
- 11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包括:凝血酶原时间( P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1.5×ULN;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 APTT 1.5×ULN
- 12 育龄期女性在治疗开始前 7天内妊娠试验为阴性;若受试者血妊娠试验为阳性,需进一步确认受试者未怀孕;通过 LHRH激动剂诱导卵巢抑制的绝经前患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至氟维司群末次给药后2年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以避免妊娠;
- 13 在试验开始前对本试验知情,并自愿在知情同意书签署姓名和日期。
主要排除标准
- 1 既往接受过以 PRMT5为靶点的抗肿瘤药物或既往接受过氟维司群治疗;
- 2 针对不可手术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 1线以上化疗。辅助和新辅助化疗不归类为晚期乳腺癌的化疗线
- 3 本研究给药前 3周内接受过化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本研究给药前 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如替吉奥、卡培他滨)为本研究给药前 2周。本研究给药前 2周内接受过放疗、小分子靶向药物、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允许参加本试验前使用说明书中包含抗癌活性的中药 /草药,但这些药物需在使用本试验药物前停止使用。
- 4 本研究给药前 4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或同时参加另外一项临床研究,但应除外以下情形:患者参与的是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正处于干预性临床研究的治疗结束后随访期;
- 5 本研究给药前 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6 本研究给药前 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 7 本研究给药前 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 >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但应除外以下情形: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8 本研究给药前 14天或药物的 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已知延长 QT间期的药物(详见附件 4);
- 9 本研究给药前 7天内接受过已知为 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P-gp抑制剂的药物(详见附件 5和 6);
- 10 脑转移患者( 受试者有稳定的脑转移 除外, 稳定性脑转移瘤定义如下 :局部治疗后影像稳定或缩小,或临床症状和体征稳定至少 4周;
- 11 有任何提示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临床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易出血体质;不能控制的胸腹腔积液;未控制的糖尿病;其他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
- 12 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 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 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心功能分级 II级(详见附件 3)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450 msec或女性 QTcF > 470 msec);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本方案定义为:虽然采用最优的抗高血压治疗,但治疗后收缩压 > 160 mmHg和 /或舒张压 > 100 mmHg),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患者;
- 13 本研究给药前 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且未恢复者(经研究者判断,如因肿瘤产生的发热等不影响试验给药的 情况下可以入组);
- 14 乙型肝炎病毒( HBV)、丙型肝炎病毒 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感染(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抗病毒治疗。 HBsAg阳性但 HBV-DNA≤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 HCV抗体阳性但 HCV -RNA≤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 HIV抗体阳性但 HIV-RNA≤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且 CD4+ T细胞计数正常者可以入组);
- 15 既往或现患其它类型恶性肿瘤,但应除外以下情形 :(i) 已根治的宫颈原位癌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ii) 已根治且五年内无复发的第二原发癌;(iii) 研究者预计该双原发癌均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 (iv) 研究者已经明确转移灶是属于何种原发肿瘤来源者;
- 16 本研究给药前90天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 17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角膜移植除外);
- 18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等级评价≤ 1级或基线水平(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19 本研究给药前 3个月内出现过任何 CTCAE 3或 4级消化道出血;
- 20 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疾病,患者无法吞咽药品制剂,曾行大范围肠切除术,可能影响试验药物的充分吸收;
- 21 既往对试验药物同类药物或其辅料(微晶纤维素、乳糖、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过敏;
- 22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 23 已知有酒精和 /或药物依赖者,或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影响本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3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河南省、湖北省、安徽省、广东省、山东省、陕西省、湖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海市、江西省、辽宁省、天津市
关于乳腺癌临床试验
乳腺癌按激素受体(H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HER2)状态分为多个亚型。HR 阳性、HER2 阴性是最常见的类型,内分泌治疗耐药后的患者、HER2 低表达人群均有对应的在研方案。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
|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郑州、武汉、合肥、广州、济南、西安、长沙、石家庄、南宁、上海、南昌、沈阳 等 13 个城市,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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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岁女性,HR阴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既往1-2种系统治疗(辅助后12个月内进展算1种),ECOG 0-1
18-70 周岁招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