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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0025 pMMR型子宫内膜癌一线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晚期/复发 pMMR 型子宫内膜癌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16
项目要点安徽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晚期/复发 pMMR 型子宫内膜癌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晚期/复发 pMMR 型子宫内膜癌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I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HB0025 20mg/kg,每3周一次(Q3W),静脉输注,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联合化疗方案(紫杉醇+卡铂)静脉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所在地区安徽
研究中心合肥、天津、济南、南京、兰州、成都、北京、郑州、长沙、南昌 等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9-14

项目简介

HB0025是一种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靶向PD-L1和VEGF,属于双抗类肿瘤免疫治疗药物。晚期/复发pMMR型子宫内膜癌为错配修复功能正常型,对传统化疗及单药免疫治疗响应有限,临床亟需新型联合治疗策略。HB0025通过同时阻断PD-L1/PD-1免疫抑制信号与VEGF/VEGFR血管生成通路,旨在重塑肿瘤微环境、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并抑制肿瘤血管生成,为pMMR型子宫内膜癌患者提供一线治疗新选择。

晚期/复发 pMMR 型子宫内膜癌 III期

药物作用机制

HB0025为PD-L1/VEGF双特异性抗体,一端靶向PD-L1,阻断其与PD-1及CD80的结合,解除T细胞免疫抑制信号,恢复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活性;另一端靶向VEGF,中和VEGF与其受体VEGFR2的结合,抑制肿瘤血管内皮细胞增殖、迁移及新生血管形成,促进肿瘤血管正常化,改善免疫细胞浸润。双靶点协同作用可同时解除免疫抑制并调节肿瘤微环境,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较单靶点药物可能具有更强的抗肿瘤活性。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筛选时年龄为≥18周岁的女性患者;
  • 2.能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且能够遵守临床研究和后续访视流程;
  • 3.经过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患有晚期子宫内膜癌(Ⅲ/IV期, 根据2009版国际妇产科联合会(FIGO)进行分期)或复发性子宫内膜癌的患者,其病理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子宫内膜样癌、浆液性癌、透明细胞癌、未分化癌、去分化癌、混合癌、癌肉瘤(除外子宫肉瘤),并在中心实验室确认为pMMR。并符合下列至少一项标准:
  • a))新诊断Ⅲ期疾病,根据RECIST v1.1评估基线时存在可测量病灶;
  • b)新诊断IV期疾病,无论基线时是否存在可测量病灶(需有可评价病灶);
  • c)复发性疾病,无论基线时是否存在可测量病灶(需有可评价病灶)。
  • 4.既往未接受过任何针对子宫内膜癌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且不适合接受根治性手术切除和/或根治性同步放化疗的患者。仅对于复发性患者,系统性化疗如果在辅助/新辅助条件下进行,(作为辅助/新辅助治疗的一部分, 可能与放疗同步或序贯进行),且最后一次化疗与复发间隔至少6个月,则该既往化疗是被允许的;
  • 5.同意并可以提供充足的、符合要求的原发部位或转移部位的肿瘤组织样本(随机分组前3年内的既往存档组织样本或新鲜组织样本)用于检测MMR、PD-L1状态(注:用于新鲜组织活检的肿瘤病灶不应该作为RECIST v1.1靶病灶, 除非该病灶为唯一可测量病灶。);
  •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0-1分;
  • 7.预期生存期>16周;
  • 8.必需满足下列实验室指标:
  • a)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⁹/L;
  • b)血小板计数≥90×10⁹/L;
  • c)血红蛋白≥90g/L;
  • 注:以上三条要求筛选期检测前14天内未接受过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
  • d)血清肌酐(Scr)≤1.5×ULN,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见附录5);
  • e)无肝转移者,总胆红素≤1.5×ULN;有Gilbert's综合征或肝转移者,总胆红素<3×ULN;
  • f)无肝转移者,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ULN;有肝转移者,ALT和AST<5×ULN;
  • g)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如患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则患者须接受稳定剂量抗凝剂且在筛选时凝血参数(P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禾和APTT)处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预期范围内);
  • h)尿常规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2+;若尿蛋白≥2+,需满足24小时尿蛋白含量<1g;
  • i)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9.既往治疗的毒性已恢复正常或 NCI CTCAE 6.0版1级,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2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同意在研究期间及HB0025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患者必须为非哺乳期,且在随机前7天内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主要排除标准

  • 1.患有任何组织类型的dMMR型子宫内膜癌;
  • 2.筛选前5年内合并第二原发肿瘤。以下情况可以入组:已治愈的原位宫颈癌、局限性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乳腺导管原位癌、<T1尿路上皮癌、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
  • 3.伴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脑转移。对于无症状脑转移患者:接受相关治疗后影像学和神经学检查均处于稳定状态4周以上,若无影像学评估在糖皮质激素治疗下神经学检查处于稳定状态4周以上者, 至少2周治疗剂量均≤10mg/天强的松或其他等效剂量的皮质类固醇药物,可以入组;未经治疗的、无症状的脑转移患者(即无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病灶最长径≤1.0cm,无明显脑转移灶周围水肿)可以入组;对于脑干、脑膜、脊髓转移或压迫,不论其临床症状是否稳定,都应被排除;
  • 4.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抗PD-1、抗PD-L1或抗PD-L2等药物),和(或)作用于另一种刺激性或共抑制性T细胞受体的药物(例如, CTLA-4、OX40、CD137等)治疗,和(或)抗血管药物治疗(如抗VEGF、VEGFR抗体等);
  • 5.既往抗肿瘤或合并用药治疗(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
  • a)首次接受研究治疗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的为准)接受过抗肿瘤治疗或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者;(注:对于已进入其他试验性研究随访期的患者,如果前一种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和本次研究随机分组时相隔已≥4周,则可以参与本研究。)
  • b)首次接受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姑息性放疗或2周内接受过局部姑息性放疗(在基线的肿瘤评估中,划定的靶病灶若不在局部放疗区域可除外);
  • c)首次接受研究治疗前1周内使用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
  • d)首次接受研究治疗前1周内接受过针对EC的激素治疗;
  • e)筛选前2周内接受>10mg/天强的松或等效剂量的全身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或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免疫调节剂。用以预防(如造影剂过敏)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接触过敏原引起的迟发性超敏反应)的局部、眼内、关节内、鼻内或吸入性激素给药者允许入组;
  • f)在首次接受研究治疗前2周内使用或正在使用华法林、肝素(封管、深静脉置管使用除外)、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等抗凝药物;或接受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双嘧达莫、西洛他唑或其他已知可以抑制血小板聚集的药物。(注:在满足纳入标准凝血功能检查标准的前提下,允许使用维持量抗凝剂,如华法林(≤1mg/d)、肝素(≤1.2万U/d)、阿司匹林(≤100mg/d)、利伐沙班(≤20mg/d)等,入组前用药剂量稳定2周以上。)
  • 6.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行手术(不包括建立血管通路、穿刺活检、介入术等操作或检查)或发生重大外伤性损伤,或经研究者判断未能从先前手术中充分恢复者,或者预期研究期间需要行手术;
  • 7.筛选前2年内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者(即免疫调节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但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因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而接受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 、吸入性或外用皮质类固醇者、幼时哮喘或筛选前2年内未发作的过敏性哮喘、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均除外;
  • 8.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感染:
  • a)筛选前2周内活动性感染,需要接受抗生素治疗>7天,需要研究者与申办者共同讨论;
  • b)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根据病史判断), 怀疑有活动性TB的患者,需进行临床检查排除;
  • c)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 d) HIV抗体阳性者;
  • e)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HBV DNA≤500IU/ml或2500拷贝/ml,或低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或者临床已治愈的丙肝(HCV RNA检测阴性)患者允许入组。
  • 9.已知对蛋白质药物或重组蛋白、HB0025药物组分和/或化疗药物(卡铂和/或紫杉醇)组成成分过敏者;
  • 10.即使给予规范治疗仍然未受控制的动脉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 11.患有以下严重的合并症:
  • a)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患者,由研究者和申办者共同讨论决定是否入组;或开始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脉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或患有显著的血管疾病(如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等);开始研究前3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史;
  • b)既往或目前患有持续的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
  • c) 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如活动性)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塞、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Ⅲ级充血性心力衰竭、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脑血管意外(CVA)或血管疾病(如存在破裂风险的主动脉瘤) ,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心脏损害(如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筛选期检查提示按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间期(QTcF)延长至>480ms或既往存在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或家族史(QTcF计算公式见附录6);
  • d)既往有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状况(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肠梗阻、急性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食管胃底静脉曲张,伤口未愈、腹腔内脓肿或急性胃肠道出血等病史)。患有慢性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即使在非活动期,也应排除。严重的溃疡需要研究者和申办者共同讨论;
  • e)既往有消化道穿孔或瘘、泌尿生殖系统瘘,经手术治疗后未痊愈者;
  • f)经肾造瘘术或输尿管支架置入术未缓解的肾盂积水,或感染性肾积水、输尿管积水;
  • g)目前存在临床控制不佳的需要反复穿刺引流等局部处理的第三间隙积液者(如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或者筛选前3周内接受过局部引流者;
  • h)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 i)当前存在未得到控制的合并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失代偿性肝硬化、肾病综合征、未控制的代谢紊乱、重度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由研究者和申办方共同讨论决定是否入组。
  • 12.既往和/或目前存在间质性肺病、尘肺、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者;
  • 13.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14.同种异体器官移植史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 15.筛选前30天内接受过活病毒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疫苗接种:(注:允许接种灭活疫苗)
  • 16.已知精神疾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
  • 17.经研究者评估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的患者。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26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安徽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甘肃省、四川省、北京市、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贵州省、重庆市、辽宁省、湖北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合肥、天津、济南、南京、兰州、成都、北京、郑州、长沙、南昌、长春、哈尔滨 等 26 个城市,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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