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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 EGFR X c-MET 的双抗 ADC晚期实体瘤经治-目前剂量组2例名额,优先不用洗脱的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晚期/转移性实体瘤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9
项目要点上海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晚期/转移性实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晚期/转移性实体瘤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Q3W),每周期第1天给药;起始剂量按剂量递增方案执行,采用3+3设计,当前剂量组为2.0 mg/kg,后续根据DLT及安全性数据递增至2.5、3.0 mg/kg等剂量水平,输注时间约60-90分钟。
所在地区上海
研究中心上海、太原、广州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9-14

项目简介

本试验药物为靶向EGFR和c-MET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偶联物(双抗ADC),由抗EGFR×c-MET双抗通过可裂解连接子偶联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类细胞毒载荷构成。EGFR与c-MET在多种晚期实体瘤(如非小细胞肺癌、胃癌、结直肠癌、头颈部鳞癌等)中异常激活或过表达,与肿瘤增殖、侵袭及耐药密切相关。该药拟用于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目前处于I期剂量递增阶段。

晚期/转移性实体瘤 I期

药物作用机制

该双抗ADC通过抗EGFR×c-MET双特异性抗体部分同时结合肿瘤细胞表面EGFR和c-MET,阻断EGFR-MET信号通路并诱导受体降解,抑制肿瘤增殖与存活信号;双靶点结合增强肿瘤选择性并促进受体内吞。ADC经内吞进入肿瘤细胞后,在溶酶体酸性环境或蛋白酶作用下释放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载荷,稳定拓扑异构酶I-DNA切割复合物,导致DNA双链断裂、细胞周期阻滞于S/G2期并诱导肿瘤细胞凋亡。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受试者入选本研究需满足以下所有标准:
  • 1. 试验前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2. 签署 ICF时年龄≥ 18周岁,且≤75周岁,性别不限;
  •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转移恶性实体肿瘤受试者;
  • 4. 首次用药前 4周内,根据 RECIST 1.1疗效评价标准,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5. 首次用药前 7天,ECOG体力评分 0-1分;
  • 6. 预期生存期超过 3个月;
  • 7.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须与既往重大外科手术、医疗器械治疗、局部放疗(骨病灶的姑息性放疗除外)、细胞毒性化疗、免疫治疗或生物制剂治疗间隔至少 28天或药物的 5个半衰期,以短者为准;与既往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激素治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间隔至少 14天;穿刺等小手术间隔至少 7天;且治疗引起的 AE恢复至 CTCAE v6.0 ≤1级(除外脱发、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异常、1型糖尿病);
  • 受试者同意提供满足检测需求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最近一次手术或活检,最好 2年内)或同意进行活检采集肿瘤组织以进行 EGFR和 c-MET蛋白表达检测;
  • 注:受试者需提供诊断为恶性肿瘤时或之后,最近一次手术或活检,采集于非放疗部位,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处理的肿瘤样本(石蜡块或未染色切片,需符合检测的质控标准)及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报告。
  • 9.研究用药首次用药前 7天内实验室检查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在首次用药前 14天内,未接受如输血、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血液系统
  • 嗜中性粒细胞(ANC) 1.5×109/L~ 9.5×109/L
  • 血小板(PLT) ≥80×109/L
  • 血红蛋白(Hb) ≥90g/L
  • 肝功能
  • 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
  • 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ULN,肝转移或肝癌受试者≤5×ULN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肝转移或肝癌受试者≤5×ULN
  • 肾功能
  • 肌酐(Cr) ≤1.5×ULN,如>1.5×ULN,肌酐清除率需≥50ml/分钟(根据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 凝血功能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 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 10.肝细胞癌受试者的 Child-Pugh的评分必须为 A;
  • 11.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 6个月内至少采用 1种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入选前 7天内的进行妊娠试验排除妊娠。

主要排除标准

  • 受试者若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标准,则不能入选本研究:
  • 1. 首次用药前两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接受根治性治疗的早期恶性肿瘤除外(原位癌或Ⅰ期肿瘤),如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乳腺原位导管癌、甲状腺乳头状癌;
  • 2. 已知受试者存在既往严重的眼部疾病,包括:(1)干燥性角膜结膜炎;(2)严重角膜病变;(3)中度干眼症;
  • 3. 有(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疾病(ILD)病史,需要使用类固醇,或目前有 ILD,或在筛查时不能通过影像学排除怀疑有 ILD;
  • 4.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产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对试验药物制剂成分过敏;既往接受过以拓扑异构酶 I抑制剂为毒素的 ADC类药物;
  • 5. 首次用药前 2周内,存在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全身感染性疾病;
  • 6.随机前 2周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 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治疗;在使用造影剂等情况下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
  • 7. 受试者存在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脑血管临床症状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1)NYHA II级以上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2)不稳定型心绞痛;(3)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除外腔隙性脑梗塞、轻微脑缺血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4)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间期男性≥ 450 ms、女性≥ 470 ms)(QTc间期以 Fridericia公式计算);(5)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积极治疗后,收缩压>15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6)心包炎或存在不可控的心包积液;(7)心肌炎;
  • 8. 新发或具有临床症状的脑或脑膜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9. 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但允许患有自身免疫相关甲状腺功能减退且接受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受试者参与研究;允许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经控制的 1型糖尿病受试者参与研究;
  • 10.受试者存在皮肤未愈合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首次给药前 4周存在重大外伤性损伤(穿刺等小手术需要研究者判断受试者首次用药前皮肤已愈合);(2)研究药物用药期间或末次用药后 6个月内预期进行重大手术;
  • 11.通过适当干预后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仍需经常引流腹水(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 12.首次用药前 2周内使用过 CYP3A的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
  • 13.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 14.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15.有活动性 HBV、HCV感染或共感染者;
  • 注:如果 HBsAg(+)和/或 HBcAb(+),则需检测 HBV-DNA,结果必须< 500 IU/mL或< 2500 copies/mL或<正常值上限(ULN)方可入组,可入组的受试者如果 HBV-DNA可检出,则须同意接受核苷类抗乙肝病毒治疗。
  • 如 HCV抗体(+),则必须检测 HCV-RNA,结果需<正常值上限(ULN)方可入组。
  • 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试者需排除(HBsAg或 HBcAb检查呈阳性,且 HCV抗体检查呈阳性)。
  • 16.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17.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3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上海市、山西省、广东省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上海、太原、广州,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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