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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1086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I期(扩展阶段:ER+HER2-晚期乳腺癌)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15
项目要点河南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KC1086的给药方案为: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50mg,连续服用21天,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具体剂量可能根据剂量递增阶段结果调整,但基于同类CDK4/6抑制剂在ER+/HER2-乳腺癌中的常用方案,推荐150mg QD,21天给药/7天休息,或连续给药。
所在地区河南
研究中心郑州、广州、成都、武汉、杭州、济南、北京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9-14

项目简介

KC1086是一种口服小分子药物,属于新型CDK4/6抑制剂,靶向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4和6(CDK4/6)。该药物拟用于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ER+/HER2-晚期乳腺癌。临床前研究显示其可选择性抑制CDK4/6活性,从而阻断肿瘤细胞增殖。本试验为I期研究,包含剂量递增和扩展阶段,旨在评估KC108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疗效。

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 I期

药物作用机制

KC1086通过选择性抑制CDK4和CDK6,阻断Rb蛋白磷酸化,使细胞周期停滞于G1期,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CDK4/6与细胞周期蛋白D结合后磷酸化Rb,释放E2F转录因子促进DNA合成。KC1086竞争性结合CDK4/6的ATP结合位点,抑制其激酶活性,导致Rb去磷酸化,阻止细胞从G1期进入S期。该机制在ER+乳腺癌中尤为关键,因CDK4/6通路常被激活。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所有受试者入组时,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1.年龄≥18岁,男女不限;
  • 2.经细胞学和/或组织病理学检查确诊的恶性实体肿瘤;
  • 3.Part 1:标准或常规治疗(包括化疗、靶向、免疫等)失败或者没有标 准治疗可用的受试者(治疗失败的定义:毒副作用不可耐受、治疗过程中 疾病进展或治疗结束后复发);
  • Part2:标准或常规治疗(包括化疗、靶向、免疫等)失败的ER+/HER2-局 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 Part 3:既往CDK4/6抑制剂治疗后疾病进展的ER+/HER2-局部晚期或转移 性乳腺癌(既往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线数≤2线);注:针对存在 PIK3CA/AKTI/PTEN变异的患者,须接受过PI3K或AKT抑制剂(如卡匹
  • 色替、伊那利塞、阿培利司等)治疗;
  • 4.晚期复发、不可手术切除的和/或转移性的肿瘤受试者,此外:
  • ·针对剂量递增阶段入组受试者需具有可评估病灶(参考RECIST1.1);
  • ·针对剂量扩展阶段入组受试者需具有可测量病灶(参考RECIST1.1);
  • ·针对适应症扩展阶段入组受试者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 的可测量病灶,或不可测量病灶(仅骨病灶)。注: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 或其他局部治疗的肿瘤病灶,仅在治疗完成后明确记录到治疗部位发生进 展时,才被视为可测量病灶。不可测量的仅骨病灶可能包括以下任何一种:
  • 成骨性病灶、无可测量软组织成分的溶骨性病灶、无可测量软组织成分的 溶骨-成骨混合性病灶。
  • 5.ECOG体力状况≤1分(见附录1);
  • 6.预期生存期超过12周;
  • 7.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 刺激因子、未输注白蛋白或血制品),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
  • a)血常规: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⁹/L; 血红蛋白(HGB)≥9.0 g/dL;
  • b)肝功能:
  • 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Gilbert综合征受试者 ≤3×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
  • c)白蛋白≥3.0 g/dL;
  • d)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 mL/ 分(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尿蛋白<2+;尿蛋白≥2+,则要求24 小时尿蛋白定量<1g;
  • e)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8.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主要排除标准

  • 1.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转移的受试者;
  • 注1:未经治疗的无症状的脑转移的受试者,CT或MRI提示颅内单个 病灶<1cm且疾病稳定3个月以上,可入组;
  • 注2:对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如果受试者疾病稳定(在 入组前至少8周内未见影像学进展证据),且在入组前已经停止类固醇 系统性治疗大于4周的受试者可入组;
  • 2.5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具有低转移风险和死亡风 险(5年生存率>90%)且治疗后预期可获得根治性结果的恶性肿瘤除
  • 外,如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浅表性 膀胱癌等原位癌、低复发风险的早期乳腺癌等
  • 3.无法吞咽和吸收口服药物,患有干扰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 4.心脑血管系统异常,包括但不限于:
  • a)过去6个月内发生过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塞、长QT综合征、尖端 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有临床意义的房性或室性心律失常(如持续性 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室颤、房颤等)、严重传导系统异常(比如双 分支传导阻滞、二度Ⅱ型房室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不 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搭桥术、症状性CHF、纽约心脏 病协会心功能分级Ⅲ级或IV级、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
  • 作、症状性肺栓塞和/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血栓栓塞疾病发作;
  • b)有明确证据显示并经研究者判断,有脱落风险的动脉血栓或深静脉 血栓受试者;
  • c)Fridericia校正后的QTc间期(QTcF)值:男性>450 msec,女性>450 msec;(如第一次测量结果超过方案要求,需获得连续3次心电图 检测的结果取平均值,且均值满足方案要求);
  • d)存在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连续3次测量均值(每次测量至少间 隔5分钟),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 e)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f)静息心率≤50次/分;
  • 5.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
  • a)4周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 b)4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手术治疗、或放疗(姑息性骨转移放疗2周 后可入组);
  • c)2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时间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治 疗 ;
  • d)3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时间为准)接受过细胞毒化疗药物治 疗 ;
  • 6.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脱发除外)尚未好转至≤1级(参考CTCAE第
  • 5.0版);
  • 注:经研究者评估,与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不会对受试者构成安全性
  • 风险的毒性除外,比如与既往抗癌治疗相关的2级末梢神经炎,或与既 往免疫治疗相关的2级内分泌不良反应(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 异常等)可入组;
  • 7.入组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CTCAE>2级),如:需要住院治疗的
  • 严重肺炎、菌血症、感染合并症等;基线胸部影像学检查提示存在活动 性肺部炎症且伴有临床相关症状或体征;入组前2周内存在感染的症状 和体征,或需要口服,或静脉使用抗生素治疗(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的情 况除外);
  • 8.无法控制的大量胸水、腹水及心包积液;
  • 9.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500 IU/mL或2500拷贝数 /mL;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检测为阳性的受试 者;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者;
  • 10.既往接受过KAT6抑制剂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HRS-2189、PF- 07248144);
  • 11.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 12.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
  • 器,避孕药或避孕套)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 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有生殖能力的男性受试者;
  • 13.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存在任何影响遵守方案的因素,包括不可控的医学 因素、心理、家庭、社会学或地理条件的因素,或不愿意或不能遵守研 究方案中所要求的程序。
  • 注释:对于男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方法:Clcr(mL/分钟)=(140-年龄[岁]) ×体重(kg)/[72×Scr(mg/dL)];对于女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方法:Clcr (mL/分钟)=0.85×(140-年龄[岁])×体重(kg)/[72×Scr(mg/dL)]。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7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湖北省、浙江省、山东省、北京市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郑州、广州、成都、武汉、杭州、济南、北京,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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