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点浙江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既往接受过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系统治疗失败进展的AKR1C3高表达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既往接受过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系统治疗失败进展的AKR1C3高表达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 |
|---|---|
|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 研究阶段 | II期 |
|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 给药方式 | AST-3424 18 mg/m²,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
| 所在地区 | 浙江 |
| 研究中心 | 杭州、郑州、北京、广州、南京、南宁、福州、成都、太原、武汉 等 |
|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 信息更新 | 2026-09-14 |
项目简介
AST-3424是一种小分子前体药物,属于缺氧激活型烷化剂类抗肿瘤药物,靶向AKR1C3酶。AKR1C3在肝细胞癌等多种实体瘤中高表达,与肿瘤增殖和耐药相关。该药物适用于既往接受过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失败进展的AKR1C3高表达晚期肝细胞癌患者,为多线治疗失败人群提供潜在治疗选择。
既往接受过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系统治疗失败进展的AKR1C3高表达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 II期
药物作用机制
AST-3424作为前体药物,在AKR1C3酶高表达的肿瘤细胞中被选择性还原激活,释放具有细胞毒性的烷化剂代谢产物,导致DNA交联和断裂,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并诱导凋亡。由于AKR1C3在肝癌组织中过表达,该药物可实现对肿瘤细胞的靶向杀伤,同时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毒性。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每位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标准,方可入组本研究。
- 1. 男女不限,年龄 18-75周岁。
- 2. 经过病理组织学检查确诊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
- 3. 接受过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方案,包括PD-1单抗单药、靶免(分子靶向药物联合PD-1/ PD-L1单抗)或者双免(PD1/ PD-L1单抗联合CTLA-4单抗)联合治疗失败,具有医学影像学检查明确的疾病进展:
- 注:既往含免疫治疗方案疾病进展的定义为,接受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必须 ≥ 2个月,在治疗过程中失败、发生疾病进展或辅助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复发。
- 4. 巴塞罗那肝癌临床分期(BCLC)B期或BCLC C期,不适合或拒绝接受外科手术切除或肝脏局部治疗(包括肝动脉介入和消融治疗)。
- 5. Child-Pugh肝功能分级为A级或≤7分的较好的B级,且无肝性脑病史。
- 6.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1分。
- 7. 至少有一处符合RECIST 1.1标准的可测量颅外病灶。既往放疗过的病灶不可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的医学影像学上的局部进展。
- 8. 预期生存期 ≥ 3个月。
- 9. 能够提供病理组织蜡块或切片(包括归档的病理蜡块和切片),可用于AKR1C3表达和相关生物标志物分析,并由免疫组织化学结果确认AKR1C3染色强度为2+和/或3+的肿瘤细胞占比 ≥ 70%。
- 10. 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要求筛查前14天内未曾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和输注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
- a) 血红蛋白(Hb) ≥ 90g/L
- b) 血小板计数(BPC) ≥ 80 × 109/L
- c)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 × 109/L
- d) 血清总胆红素(BIL)≤ 1.5 × 正常值上限(ULN)
- e) 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 ≤ 5.0 × ULN
- f)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2.3或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 ≤ 6秒
- g) 血清白蛋白(Alb) ≥ 29g/L
- h) 血清肌酐(SCr) ≤ 1.5 × ULN或根据Cockcroft-Gault等式测得肌酐清除率(CCR) > 50mL/min
- i)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 50%
- j) 对于男性,Fridericia法校正的QT间期(QTcF)< 450ms;对于女性,QTcF < 470ms
- 11. 对于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的受试者,要求HBV DNA必须< 2000IU/mL或104copy/mL,并且根据国家《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使用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艾米替诺福韦或者普雷福韦进行抗HBV病毒治疗,研究期间需要维持该治疗并持续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对于HCV抗体阳性者,要求HCV-RNA低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 12.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在非哺乳期且治疗开始前7天内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尿液妊娠试验结果呈阳性需要通过血清妊娠试验进行确认)。
- 13.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参加研究开始采取有效的避孕手段,直到最后一次用药后的6个月。
- 14. 受试者自愿参加,充分知情同意,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且依从性好,能够配合研究治疗和观察随访。
主要排除标准
- 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标准,受试者不得纳入本研究:
- 1. 肝胆管细胞癌、双表型肝癌、纤维板层型肝细胞癌以及癌肉瘤。
- 2.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如果受试者的CNS转移已经接受过充分治疗,且在筛选期间通过临床检查和脑MRI确认至少4周病情稳定,无需类固醇类或抗惊厥等药物治疗和无临床症状,可以参加本研究。
- 3. 2年内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肺部、乳腺等其他部位原位癌,或者相关治疗不会干扰当前研究药物的安全性或疗效评估的其他肿瘤。
- 4. 具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 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 b)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 c)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 III级;
- d)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 160mmHg或舒张压 ≥ 100mmHg)。
- 5. 首次给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取时间短者),接受过局部放疗、化疗、免疫治疗以及靶向治疗等抗肿瘤治疗;如果采用亚硝脲或丝裂霉素C治疗,需要6周洗脱期;如果是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或者小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只需要2周洗脱期。
-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除诊断性操作外的大手术和针对肝脏病灶的局部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局部放疗、物理和化学消融、经导管肝动脉化疗栓塞术(TACE)和肝动脉持续灌注化疗(HAIC)。如果局部治疗洗脱期尚不满4周时间,但是经过组长单位主要研究者严格审查,判定不影响研究药物的安全性及疗效评估者可以入组。
- 7.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且使用过其他抗肿瘤临床试验药物,如为已上市或已知半衰期的试验药物,洗脱期可参照排除标准5。
- 8. 开始使用本研究药物时,既往抗癌治疗的所有毒性均应已经恢复到 ≤ 1级,但是各家中心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比如脱发、2级的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 9.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大量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需要穿刺引流者或开始研究治疗前2 周内接受过穿刺引流者,仅医学影像学显示少量积液但没有临床症状者可以纳入。
- 10. 研究期间需要合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
- 11. 在筛选时需要使用全身性抗生素(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任何严重的急、慢性感染,但是不包括治疗病毒性肝炎药物。
- 12. 已知感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或梅毒阳性。
- 13. 怀孕、哺乳或计划怀孕的女性。
- 14. 可能干扰本研究进行的伴随疾病或研究者认为会对受试者构成过高风险的身体异常,包括但不限于入组前3个月内明显的消化道出血史或较高的出血风险、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未控制的精神病、可能干扰受试者理解知情同意书或配合治疗的精神异常。
- 15. 既往对乙醇、丙二醇过敏。
- 1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5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浙江省、河南省、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四川省、山西省、湖北省、山东省、天津市、江西省、湖南省、上海市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
|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杭州、郑州、北京、广州、南京、南宁、福州、成都、太原、武汉、济南、天津 等 15 个城市,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