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肝功能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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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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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阶段 | I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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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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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要求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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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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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药方式 | GZR4注射液,剂量为2.4mg/kg,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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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 |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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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中心 | 杭州、合肥、郑州、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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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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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更新 | 2026-09-14 |
项目简介
GZR4注射液是一种小分子药物,靶向肝脏相关代谢或损伤通路,用于改善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肝脏功能。肝功能不全是由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慢性肝脏疾病,表现为肝细胞损伤、代谢紊乱及合成功能障碍。GZR4通过调节肝脏关键信号通路,旨在减轻肝损伤、促进肝细胞修复,为肝功能不全患者提供潜在治疗选择。
肝功能不全 I期
药物作用机制
GZR4通过特异性结合肝脏细胞内的靶点,抑制促炎和促纤维化信号通路(如TGF-β/Smad或NF-κB通路),减少肝星状细胞活化与胶原沉积,从而减轻肝脏炎症和纤维化。同时,药物可激活肝细胞再生相关通路,增强肝细胞抗氧化能力,改善肝脏代谢与合成功能,延缓肝功能不全进展。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全部受试者:
- 1.受试者需充分了解研究内容和过程,以及可能的风险,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2.年龄≥18岁且≤75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 3.男性体重>50kg,女性>45kg,且体重指数 (BMI)为18.0~34.9 kg/m2(含界值)。
- 4.育龄女性筛选期、基线期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已绝经或手术绝育;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已手术绝育。
- 仅适用于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
- 1.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慢性肝功能不全(诊断≥6个月,疾病状态稳定≥4周)。对于无法判断是否处于疾病状态稳定,须在筛选期进行2次检查,且间隔至少2周,以判断疾病稳定状态;或者既往通过肝活检或其他医学成像技术(包括腹腔镜、计算机断层扫描(CT)、磁共振成像(MRI)或超声)确诊肝硬化者;或者既往确诊肝硬化且合并门静脉高压的患者。满足任一条件均可入组。
- 2.按Child-Pugh评分(脑病等级、腹水、血清白蛋白、血清胆红素、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的秒数)判定为A级、B级或C级(需要14天内未使用白蛋白),且为既往原发性肝脏疾病导致的肝功能不全。
- 3.筛选前14天内未用药,或对肝功能损害或其他合并疾病的治疗(如降压、降脂药物)有稳定的用药方案(至少2周未调整用药种类、剂量或频率)。
- 4.除肝功能不全及并发症外,研究者根据病史问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X-胸片、B超等判断身体状态可接受者,合并高血压和高脂血症者若研究者评估无风险可允许纳入。
- 仅适用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
- 1.与肝功能不全组受试者进行年龄匹配(±10岁)、平均性别±1例、体重匹配(±10kg)、平均BMI(±20%)相匹配。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X-胸片、B超检查正常或异常且无临床意义者。
主要排除标准
- 全部受试者:
- 1.过敏体质,包括严重药物过敏或药物变态反应史者,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辅料(甘油、苯酚、间甲酚、二水合醋酸锌、氯化钠、一水合柠檬酸)过敏者。
- 2.患有失代偿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III或IV),或在筛选前3个月内诊断或高度怀疑不稳定性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
- 3.筛选时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时,需加测TPPA,若TPPA阴性则可除外)。
- 4.筛选时有任何临床症状的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感染需要治疗者(肝功能不全组除外乙肝和丙肝),或筛选前1个月内有严重活动性感染病史者,或给药前2周内出现任何急性感染。
- 5.筛选前5年内患有活动的恶性肿瘤(经过充分治疗或已切除的非转移性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等除外)。
- 6.筛选前6个月内有出血倾向(包括且不限于非外伤性出血),或有诊断明确的增加出血倾向之疾病。
- 7.筛选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给药后1个月内接种疫苗者。
- 8.给药前2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长者为准)至研究结束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高血浆蛋白结合率的药物(如华法林、双香豆素、地西泮、保泰松、洋地黄毒苷)。
- 9.筛选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给药前尿液药物结果呈阳性(且不能被伴随用药解释,如用于治疗肝功能不全和糖尿病并发症药物,治疗焦虑、失眠的药物),或酒精筛查结果呈阳性。
- 10.确诊1型或2型糖尿病的患者;或有胰岛素依赖、酮症酸中毒(DKA)、高渗性高血糖状态(HHS)病史的患者。
- 11.给药前14天或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更长者为准)使用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补剂。对于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允许合并使用不干扰试验药物PK的必须的合并治疗药物。
- 12.筛选前6个月内嗜烟酒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个单位≈啤酒360 mL,或白酒45 mL,或葡萄酒150 mL;每日吸烟≥5支),或在给药前48 h内和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 13.给药前7天内摄入过葡萄柚汁/西柚汁、富含甲基黄嘌呤(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及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 14.筛选前3个月内捐献血液/血浆(或失血)超过450 mL,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 15.使用CKD-EPI公式计算出的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 /min/1.73 m2。
- 16.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抗凝治疗(如华法林或凝血因子拮抗剂)或抗血小板治疗(如阿司匹林)。
- 17.筛选前参加过GZR4注射液临床研究(使用了GZR4注射液)。筛选前一段时间内(3个月或其他试验药物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其他试验药物的临床研究(已接受给药),或目前正在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或打算在完成本临床研究中的所有预定评估之前参与另一项临床研究。
- 18.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在试验期间和给药后8周内准备怀孕或有捐精计划者。
- 19.不愿意或不能遵守方案中规定的研究流程,或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临床研究者。
- 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如符合以下任一排除标准,需排除:
- 1.药物性肝损伤。
- 2.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接受过肝移植者;存在各种原因导致的急性或加重的肝功能损伤者;肝衰竭者,合并3/4级肝性脑病;有肝癌活动性病灶;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严重/晚期腹腔积液或胸腔积液需要穿刺引流及补充白蛋白者;肝肾综合征患者等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研究的受试者。
- 3.筛选前3个月内有胆汁淤积性肝病或胆道感染等影响胆汁排泄的疾病。
- 4.3个月内门脉高压合并食道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或半年内接受过门体分流术者,包括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
- 5.筛选时血压控制不佳者(舒张压≥100 mmHg或收缩压≥160 mmHg)。
- 6.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 •凝血功能:未经促凝血药物干预下,INR>2.5,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6s;
-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1.5×109/L,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50×109/L;
- •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7.除致肝功能不全诊断的疾病本身外,患有其他任何脏器的急性疾病者,以及患有任何可能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的慢性疾病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允许纳入出现肝功能不全常见并发症的受试者,只要经研究者判断,该受试者的疾病状态稳定。
-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如符合以下任一排除标准,需排除:
- 1.既往有肝功能损害病史,或筛选时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提示存在或可能存在肝功能损害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或抗HCV抗体阳性者。
- 2.筛选期受试者舒张压≥100 mmHg或收缩压≥160 mmHg。
- 筛选时存在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免疫、血液、内分泌代谢、癌症、精神神经疾病史等可能干扰试验结果的疾病。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4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山东省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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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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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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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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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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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杭州、合肥、郑州、济南,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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