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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靶点激酶抑制剂联合氟维司群治疗HR阳性HER2阴性或低表达复发转移性乳腺癌多线(化疗)初治及二线(内分泌)一线二线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用于经治失败的激素受体阳性(HR+)且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或低表达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经过1-2线内分泌治疗,0-2线化疗,1种 CDK4/6 抑制剂(CDK4/6i)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44
项目要点湖北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用于经治失败的激素受体阳性(HR+)且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或低表达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经过1-2线内分泌治疗,0-2线化疗,1种 CDK4/6 抑制剂(CDK4/6i)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用于经治失败的激素受体阳性(HR+)且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或低表达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经过1-2线内分泌治疗,0-2线化疗,1种 CDK4/6 抑制剂(CDK4/6i)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多靶点激酶抑制剂: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0mg,连续给药;氟维司群:500mg,肌肉注射,第1天、第15天、第29天各一次,此后每28天一次。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所在地区湖北
研究中心武汉、南昌、重庆、南京、济南、北京、郑州、杭州、成都、广州 等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9-19

项目简介

本研究药物为多靶点激酶抑制剂,属于小分子口服抗肿瘤药物,可同时抑制多种与肿瘤增殖、血管生成和转移相关的激酶靶点。该药拟联合氟维司群用于经治失败的HR阳性、HER2阴性或低表达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这类患者既往已接受1-2线内分泌治疗及0-2线化疗,且至少一种CDK4/6抑制剂治疗后进展,临床治疗选择有限,亟需新型联合治疗策略。氟维司群为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可阻断并降解雌激素受体,与多靶点激酶抑制剂联用可能协同增强抗肿瘤活性。

用于经治失败的激素受体阳性(HR+)且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或低表达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经过1-2线内分泌治疗,0-2线化疗,1种 CDK4/6 抑制剂(CDK4/6i) II期

药物作用机制

多靶点激酶抑制剂通过竞争性结合多种受体酪氨酸激酶和非受体酪氨酸激酶的ATP结合位点,抑制其磷酸化活性,从而阻断下游RAS/RAF/MEK/ERK、PI3K/AKT/mTOR等增殖信号通路,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并诱导凋亡。同时可抑制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等靶点,阻断肿瘤血管生成,改善肿瘤微环境。氟维司群则通过结合并降解雌激素受体,阻断雌激素信号通路,抑制HR阳性乳腺癌细胞生长。两药联合可从信号通路阻断和内分泌治疗两个层面协同抑制肿瘤,并可能克服内分泌治疗耐药。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的女性;
  • 2.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乳腺癌,有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的证据,且无手术或放射治疗的适应症;
  • 3. 基于最近的肿瘤组织样本(无论原发灶或转移灶,骨病灶除外),经当地实验室检测证实的HR+/HER-2阴性或低表达的乳腺癌(IHC/ISH)。HR阳性定义为ER阳性伴或不伴孕激素受体阳性(细胞核染色肿瘤细胞≥1%);HER-2阴性或低表达:IHC 0~1+或IHC 2+且ISH阴性(参考CSCO 2024标准);
  • 4. 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a)既往接受过双侧卵巢切除,或年龄≥60岁;b)年龄<60岁,自然停经(无药物或病理情况下)≥12个月,雌二醇及FSH保持在绝经后水平;c)年龄<60岁,正在接受卵巢去势治疗(如LHRH激动剂)且研究期间需维持治疗,雌二醇及FSH保持在绝经后水平;
  • 5. 既往接受过针对复发或转移性疾病的1~2线内分泌治疗(包括AI、SERD及SERM)后失败,初诊IHC呈ER弱阳性(细胞核染色肿瘤细胞占比1%~10%)的受试者不可入组;
  • 6. 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CDK4/6抑制剂(CDK4/6i)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包括新辅助、辅助及全身系统性治疗阶段);
  • 7. 既往接受过针对复发或转移性疾病的0~2线全身系统性化疗(细胞毒性药物)后失败,抗体药物偶联物(ADC)不计为系统性化疗;
  • 8. ECOG≤1;
  • 9. 符合以下至少一项(RECIST v1.1):a)基线至少具有一处可测量病灶,若仅有一处非淋巴结病灶作为靶病灶时,该病灶最长径需≥15mm;b)当仅有骨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时,允许选择溶骨或混合骨病灶作为靶病灶,仅有成骨病灶不允许入选;
  • 10. 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不得接受血液相关制品等治疗):ANC≥1.5×10^9/L;Hgb≥9g/dL;PLT≥75×10^9/L;AST和ALT≤3×ULN(合并肝转移允许≤5.0×ULN);总胆红素≤1.5×ULN(Gilbert综合征或肝脏疾病含肝转移者 30mL/min(Cockcroft Gault);INR≤1.5;
  • 11. 接受卵巢去势治疗的绝经前患者,需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治疗结束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充足的避孕措施;
  • 12.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并能依从试验方案流程。
  • 注:所有既往治疗药物的联合使用(如内分泌联合化疗、或联合CDK4/6i)将分别记录为一线治疗;不充分的抗肿瘤治疗(累积治疗时间≤1个月或1个治疗周期且无进展依据)不被计算为一线治疗。

主要排除标准

  • 1.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
  • 2.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研究药物成分或辅料严重过敏史、研究药物既往治疗史、存在可能短期内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包括不能通过引流等方法控制的胸腔、心包或腹盆腔积液)等;
  • 3.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允许最多两次复测的最低值);
  • 4. 合并脑或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且在治疗开始前28天内影像学或临床证实进展(影像学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证据、可归因于脑/CNS转移的新的神经系统症状);
  • 5. 同时患有正在进展或需积极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或血液肿瘤(皮肤基底细胞癌、其他非侵入性或惰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肿瘤除外);
  • 6. 启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10mg/d泼尼松或相同当量其他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系统治疗;
  • 7. 启动研究药物前接受过其他系统抗肿瘤治疗或研究药物治疗,间隔期≤5个半衰期或14天(以较短者为准);
  • 8. 启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大面积放射治疗或大的手术治疗,或2周内接受过局部姑息性放疗(研究者判断不构成额外安全风险时,经申办者同意后允许洗脱期内开始研究药物治疗);
  • 9. 尚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的不良事件中恢复(CTCAE≤1级、或经研究者判断不构成安全风险的≤2级不良事件除外);
  • 10.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随机前12个月内发生NYHA 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筛选期ECG检查QTcF≥480msec(允许间隔2分钟的连续3次检测平均值);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脑血管意外;需要启动治疗或调整治疗方案的心律失常(已安装心脏起搏器或随机前4周心律稳定者,可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
  • 11. 严重的胃肠道疾病或胃肠功能紊乱,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代谢或排泄(包括但不限于胃全切、短肠综合征等),需研究者判断;
  • 12. 出血障碍或血栓性障碍或需要INR监测的治疗性抗凝治疗(如华法林或任何香豆素衍生物抗凝药物);允许使用低分子肝素或新型口服抗凝剂;
  • 13. 随机前服用强CYP3A抑制剂和诱导剂,间隔期≤2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
  • 14. HIV检测阳性;
  • 15. 活动性HBV感染(乙肝表面抗原或抗乙肝核心抗体阳性或>ULN需HBV DNA检测,活动性定义为≥10IU/ml或>ULN)和/或HCV感染(丙肝病毒抗体异常时需HCV RNA拷贝数明确活动性);
  • 16. 无法吞咽或耐受口服药物治疗;
  • 17. 研究者判定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研究。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2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湖北省、江西省、重庆市、江苏省、山东省、北京市、河南省、浙江省、四川省、广东省、上海市、天津市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武汉、南昌、重庆、南京、济南、北京、郑州、杭州、成都、广州、上海、天津,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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