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点江西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慢性乙型肝炎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慢性乙型肝炎 |
|---|---|
|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 研究阶段 | I期 |
|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 给药方式 | Part A(SAD):HECN30227注射液单次给药,剂量按剂量组递增(如0.3mg、1mg、3mg、10mg等),皮下注射或静脉输注,单次给药后观察28天。Part B(MAD):HECN30227注射液多次给药,剂量按剂量组递增,每2周一次或每4周一次皮下注射/静脉输注,连续给药12周(共3~6次),随访至末次给药后12周。。 |
| 所在地区 | 江西 |
| 研究中心 | 南昌、郑州 |
|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 信息更新 | 2026-09-23 |
项目简介
HECN30227注射液是一款在研的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性生物制品,属于新型核酸类或免疫调节类抗乙肝病毒药物(siRNA/ASO或治疗性疫苗类)。慢性乙型肝炎由HBV持续感染引起,现有核苷(酸)类似物和干扰素难以实现功能性治愈。HECN30227通过靶向HBV基因组保守区或激活宿主抗病毒免疫,旨在降低HBsAg水平、抑制病毒复制,为慢性乙肝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目前处于I期临床开发阶段。
慢性乙型肝炎 I期
药物作用机制
HECN30227通过特异性识别并作用于HBV相关靶点发挥抗病毒作用。若为核酸类药物,其可结合HBV mRNA或cccDNA转录产物,诱导其降解,从而抑制HBsAg、HBeAg及HBV DNA的表达与复制;若为免疫调节类,则可激活Toll样受体或树突状细胞等固有免疫通路,增强HBV特异性T细胞应答,打破免疫耐受,促进对感染肝细胞的清除。该机制旨在实现血清HBsAg显著下降乃至功能性治愈。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Part A SAD研究
- 1.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2.年龄为 18~45周岁的健康成年受试者(包括边界值),男女均有。
- 3.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体重指数在 18~28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4.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以及心电图、胸片、腹部超声(肝、胆、脾、胰、双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无临床意义。
- 5.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结束后 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具体的避孕方法参见章节 4.3.1),避免怀孕或使伴侣怀孕,且无捐/取精、捐/取卵、妊娠计划。
- Part B MAD研究
- 1.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2.年龄为 18~65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均有。
- 3.BMI在 18~32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4.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结束后 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具体的避孕方法参见章节 4.3.1),避免怀孕或使伴侣怀孕,且无捐/取精、捐/取卵、妊娠计划。
- 5.肝组织活检结果显示感染慢性乙肝,或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既往病历或化验单等)证明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史≥6个月或 HBV DNA阳性史≥6个月。
- 6.筛选前需接受核苷(酸)类似物(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或替诺福韦艾拉酚胺等)稳定治疗至少 6个月,且期间核苷(酸)类似物的服药依从性≥95%。
- 7.筛选时 HBV DNA<90 IU/mL。
- 8.筛选及基线检查血清 ALT及 AST≤2×ULN,血清总胆红素≤2×ULN。
- 9.筛选时 HBsAg>100 IU/mL。
主要排除标准
- Part A SAD研究
- 1.筛选时受试者存在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2.筛选前 3个月内进行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3.对试验用药品或其任何成分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及食物过敏)者;
- 4.筛选前 1年内有酗酒史(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 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 285 mL,或烈酒 25 mL,或葡萄酒 100 mL)或者给药前血液酒精检测结果阳性者;
- 5.筛选前 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或给药前尿药筛查阳性者(因使用有文件记录的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导致的阳性结果除外,诊断和处方都必须得到研究者批准);
- 6.筛选前 3个月每日吸烟超过 5支或者药代动力学密集采血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 7.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或采血困难者;
- 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抗体和/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 9.在筛选前 14天内曾接种过疫苗者;
- 10.在首次用药前 2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
- 11.在首次用药前 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 12.在首次给药前 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 13.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200 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200mL,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
- 14.在筛选前 3个月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 15.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首次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如急性呼吸道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 16.受试者正在哺乳或血清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17.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 Part B MAD研究
- 1.显著肝纤维化或肝硬化,即筛选前 1年内或筛选期间的肝组织活检提示为进展性肝纤维化或肝硬化(如 Metavir评分为 F3-F4)或筛选前 6个月或筛选期间的 Fibroscan LSM>9.7 kPa。
- 2.既往或筛选时具有肝功能失代偿表现或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食管胃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腹水、肝性脑病等。
- 3.患有任何非 HBV原因引起的肝脏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血色素沉着症、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威尔逊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药物或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可能影响试验药物有效性或安全性判断者。
- 4.筛选前 5年内患有任何恶性肿瘤(已接受治愈性治疗并视为治愈的基底细胞癌除外)或目前评估存在潜在恶性肿瘤者。
- 5.筛选前 6个月内或随机前存在以下任何一项疾病或病史: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 NYHA] III级或 IV级),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未控制且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心房颤动、II度至 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冠状动脉搭桥术,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允许诊断性血管造影),脑血管意外(缺血性脑卒中、出血性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 6.筛选前 3个月内进行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7.在给药前 7天内出现任何临床显著的急性症状,如急性呼吸道疾病。
- 8.除 HBV感染外,研究者基于受试者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及 12导联心电图检查,判断受试者有其他临床显著性异常,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心脏、呼吸、胃肠道、血液、神经或其他疾病,可能干扰受试者安全性、有效性或药代动力学评估,不适合纳入本研究者。
- 9.筛选时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或血小板计数<90×109/L,或白蛋白<35 g/L。
- 10.筛选时甲胎蛋白(AFP)>50 ng/mL。
- 11.筛选时女性受试者的血红蛋白<110 g/L,男性受试者的血红蛋白<120 g/L。
- 12.筛选时内生肌酐清除率(CLcr)<60 mL/min/1.73m2【计算公式:CLcr=(140-年龄)×体重(kg)/[72×0.0113×Scr(umol/L)],女性×0.85】。
- 13.对试验用药品或其任何成分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及食物过敏)者。
- 14.筛选前 1年内有酗酒史(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 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 285 mL,或烈酒 25 mL,或葡萄酒 100 mL)或者首次给药前酒精呼气试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阳性者。
- 15.筛选前 2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或首次给药前尿药筛查阳性者(因使用有文件记录的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导致的阳性结果除外,诊断和处方都必须得到研究者批准)。
- 16.筛选前 3个月每日吸烟超过 5支或者药代动力学密集采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 17.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或采血困难者。
- 18.筛选时静息坐位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9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或<60 mmH g。
- 19.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抗体和/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 20.正在接受或筛选前 1年内接受过任何包含干扰素的治疗方案或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 21.在筛选前 14天内曾接种过疫苗者。
- 22.在首次用药前 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 23.在首次给药前 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 24.筛选前 3个月内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200 mL,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
- 25.在筛选前 3个月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 26.女性受试者正在哺乳或血清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27.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2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江西省、河南省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
|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南昌、郑州,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