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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B2934双抗复发难治轻链淀粉样变I/II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其他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9
项目要点重庆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期,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其他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其他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I期,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初始剂量阶梯式递增,维持剂量约10-60mg,每周或每两周静脉输注一次
所在地区重庆
研究中心重庆、郑州、天津、沈阳、杭州、西安、上海、成都、济南、南京 等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8-26

项目简介

CD3×BCMA 双抗

18-75岁,复发难治系统性轻链型淀粉样变,既往含达雷妥尤单抗和硼替佐米治疗失败

药物作用机制

TQB2934通过双特异性抗体的结构,同时结合T细胞表面的CD3受体和恶性浆细胞表面的BCMA抗原,从而桥接T细胞与靶细胞,激活T细胞并诱导其释放穿孔素和颗粒酶,导致靶细胞凋亡。该机制直接清除产生异常轻链的克隆性浆细胞,减少游离轻链生成,从而减轻淀粉样蛋白在器官(如心脏、肾脏)的沉积。此外,BCMA是浆细胞存活的关键信号受体,双抗结合还可能干扰其下游信号通路,进一步抑制浆细胞增殖和存活。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 (2) 18岁≤年龄≤75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ECOG评分 0~2分;预期生存大于 12周;
  • (3)有诊断记录的系统性轻链型淀粉样变(即原发性轻链型淀粉样变),需满足:(1)临床表现、体格检查、实验室或影像学检查证实有组织器官受累。(2)组织活检病理证实有淀粉样蛋白沉积,且淀粉样蛋白的前体蛋白为免疫球蛋白轻链或重轻链,具体病理表现为:①刚果红染色阳性,在偏振光下呈苹果绿色双折光;②免疫组化、免疫荧光或免疫电镜检查结果为轻链限制性表达,或质谱分析明确前体蛋白为免疫球蛋白轻链,且轻链类型与血、尿检测结果一致。
  • (3)血、尿中存在单克隆免疫球蛋白和/或游离轻链的证据。
  • (4)除外多发性骨髓瘤、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或其他淋巴浆细胞增殖性疾病;
  • (4)存在可测量病灶,需满足下列标准:血清受累和非受累游离轻链差值(dFLC)≥20mg/L,或血 M蛋白≥0.5g/dL;
  • (5)存在至少一个器官受累,详见附录 5;
  • (6)既往接受过至少 1线系统性治疗(既往治疗必须包括含达雷妥尤单抗和硼替佐米为基础的标准治疗),且末线治疗无效(3周期治疗后未获 VGPR及以上缓解,或 2周期治疗后未达 PR及以上缓解)或末线治疗缓解持续时间<12个月出现疾病复发进展(复发进展的标准根据血液学及器官分别定义,满足任何 1条均定义为复发进展,具体参考附录 7疗效评估标准);
  • (7) N末端 B型脑钠肽前体(NT‐proBNP)≤8500ng/L;
  • (8)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标准(检查前 7天内未进行红细胞/血小板等输注、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
  •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1.0×109/L;
  • 2)血红蛋白(HGB)≥80g/L;
  • 3)血小板计数(PLT)≥75×109/L;
  • 4)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 3.0倍正常值上限(ULN);
  • 5)总胆红素(TBIL)≤2.0倍正常值上限(ULN);
  • 6)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30 mL/min/1.73m2。
  • (9)育龄期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育措施,详见 5.5章节。

主要排除标准

  • (1)诊断为其他类型淀粉样变性(如继发性 AL型淀粉样变或其他前体蛋白淀粉样变等)、活动性浆细胞性白血病(PCL,外周血浆细胞比例≥5%,或外周血浆细胞绝对计数≥0.5×109/L)、华氏巨球蛋白血症(WM),或既往或当前诊断症状性多发性骨髓瘤[包括骨髓浆细胞比例≥60%,存在溶骨性病变或髓外浆细胞瘤,或血清钙升高(校正血清钙>2.75mmol/L)];
  • (2)首次用药前 1年内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首次用药前 12周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
  • (3)既往接受过 CD3×BCMA双抗治疗;
  • (4)首次用药前 4周内累计接受地塞米松>160 mg或等效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治疗,或首次用药前 3周内接受过靶向治疗、细胞毒药物或任何抗体类治疗,或首次用药前 2周内接受过蛋白酶体抑制剂治疗或放疗,或首次用药前 1周内接受过免疫调节剂治疗(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
  • (5)首次用药前 2周内接受过 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者;
  • (6)首次用药前 4周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减毒活疫苗接种者;
  • (7)既往不明原因的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单克隆抗体类药物或外源性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已知对注射用 TQB2934或药物制剂中的辅料过敏者;
  • (8)首次用药前 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 3年的无疾病生存(DFS);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Ta(非浸润性肿瘤),Tis(原位癌)和 T1(肿瘤浸润基膜)];
  • (9)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 CTC AE 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乏力和外周神经病变(实验室检查满足入选标准第 8条即可);
  • (10)首次用药前 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明显创伤性损伤或预期研究治疗期间许接受重大手术者(重大手术定义为:国家手术分级目录 2022版中 3级及以上的手术),或存在长期未治愈的伤口或骨折;
  • (11)首次给药前 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
  • (12)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或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 (13)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间隔 24h以上至少2次测量)者;
  • (14)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10mmol/L)者;
  • (15)首次用药前 4周内存在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细菌、病毒或系统性真菌感染(≥CTC AE 2级感染)者;
  • (16)肝炎(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乙肝:HBV DNA检测值超过检测值下限;丙肝:HCV RNA检测值超过检测值下限)或失代偿期肝硬化(Child-Pugh分级 B、C级)者(注:符合入组条件的 HBsAg阳性或 HBcAb阳性的乙肝受试者,建议研究期间每 12周监测一次 HBV DNA,若入组前存在抗病毒治疗的,治疗期间可持续进行);
  • (17)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机化性肺炎、药物诱导的肺炎、需要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有临床症状的活动性肺炎者;
  • (18)首次用药前 2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哮喘者,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且第 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50%预计值者(怀疑 COPD的受试者须进行 FEV1检测,若 FEV1<50%预计值须排除);
  • (19)首次用药前 2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哮喘;
  • (20)患有重大心血管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 1) NT‐proBNP>8500ng/L;
  • 2)按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 III级及以上心功能不全;
  • 3)首次用药前 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或首次用药前 6个月内接受过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 4)首次用药前 4周内因心血管相关疾病住院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者;
  • 5)既往有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病史者,或有房室结或窦房结功能障碍等有植入心脏起搏器/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指征病史而未植入者(已植入心脏起搏器/ICD者允许纳入);
  • 6)筛选期 12-导联心电图显示基线经 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 QTc间期延长(男性≥450 ms,女性≥470ms;若 QTc异常,可间隔 2分钟以上连续检测三次,取其平均值;已植入心脏起搏器者允许纳入);
  • 7)仰卧位收缩压 20mm Hg。
  • (21)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实体器官移植史者(角膜移植除外),或需接受系统性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活动性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者(除外白癜风、I型糖尿病、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甲状腺功能正常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用药前 4周内使用环孢素、他克莫司等,或接受高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30 mg/天或等效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或接受任何其它免疫抑制治疗者;吸入或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者,或在首次用药前至少 4周保持稳定剂量泼尼松<10m g/天或等效剂量其它糖皮质激素系统性治疗者可以入选;
  • (22)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7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重庆市、河南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陕西省、上海市、四川省、山东省、江苏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贵州省、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重庆、郑州、天津、沈阳、杭州、西安、上海、成都、济南、南京、长春、哈尔滨 等 17 个城市,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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