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点湖南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肺癌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肺癌 |
|---|---|
|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 研究阶段 | I期,II期 |
|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 给药方式 | 哆希替尼80mg每日一次口服,联合抗HIV双靶点创新药,剂量递增 |
| 所在地区 | 湖南 |
| 研究中心 | 长沙、福州、北京、济南 |
|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 信息更新 | 2026-08-26 |
项目简介
本试验药物为抗HIV双靶点创新药,联合哆希替尼用于治疗EGFR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该创新药可能为小分子或抗体类双靶点药物,靶点涉及HIV相关通路(如gp120或逆转录酶)及肿瘤相关靶点(如EGFR或免疫检查点),适应症为EGFR突变NSCLC多线治疗。哆希替尼为EGFR-TKI,抑制EGFR突变信号。
18-75岁,EGFR突变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既往经治或未治
药物作用机制
抗HIV双靶点创新药可能通过抑制HIV相关靶点(如逆转录酶或整合酶)及肿瘤免疫调节靶点(如PD-1/PD-L1或EGFR)发挥抗肿瘤作用,可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或协同抑制EGFR通路。哆希替尼作为EGFR-TKI,不可逆结合EGFR突变位点,阻断下游RAS/RAF/MEK/ERK和PI3K/AKT通路,抑制肿瘤增殖。联合用药可能协同克服耐药。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年龄18-75周岁(包括18及75周岁),性别不限;
-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且不适合根治性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既往未经EGFR-TKI治疗的受试者需能提供组织蜡块、白片或新鲜组织用于EGFR检测);
- 3.已知伴有EGFR突变阳性(既往接受过三代EGFR-TKI治疗者,建议优先提供三代EGFR-TKI治疗后的EGFR突变结果);
- 4.a)I期剂量递增阶段: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治疗(不限制化疗或靶向治疗)的EGFR突变阳性的NSCLC;既往接受过新辅助、辅助和/或根治性同步/序贯放化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等)的患者,需要满足末次治疗至疾病复发或进展<6 个月;
- b)IIa期剂量扩展阶段:
- 队列1既往接受三代EGFR-TKI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NSCLC;
- 队列2既往未经EGFR-TKI治疗的EGFR突变的NSCLC;
- 5.根据RECIST 1.1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患者至少有一处可测量或可评估病灶;
- 6.ECOG评分0-1分,预期寿命不少于12周;
- 7.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检查前14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未输白蛋白或血制品):
- •中性粒细胞(NE)绝对值≥1.5×10^9/L;
- •血小板(PLT)计数≥100×10^9/L;
- •血红蛋白(HGB)≥100g/L;
-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倍ULN(肝转移者,允许总胆红素≤3倍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5倍ULN);
- •血清肌酐(SCr)≤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
- 注:如果研究者认为有必要复测(须记录复测原因),上述实验室检查仅可以复测一次。复测后符合标准,那么该实验室参数可被认为是合格的;
- 8.未经全脑放疗的脑部转移病灶处于稳定状态的患者可以入组。
- 稳定脑转移定义:具有稳定的脑转移体征和症状至少2周,且为治疗脑转移的皮质类固醇治疗在入组前已停用至少14天。对于不需要治疗的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包括新发的未经治疗的脑转移)也可以入组。稳定的脑膜转移患者经研究者评估后方可入组(仅限剂量扩展阶段);
- 9.育龄期女性必须确认血妊娠试验为阴性并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180天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根据研究者判断,本方案中育龄期女性定义为性成熟女性:1)未经历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2)自然停经未连续12个月(癌症治疗后闭经不排除有生育能力)(即,在之前连续的12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出现过月经)。如果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开始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18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 10.受试者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主要排除标准
- 1.接受过下列任一治疗: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患者曾接受重大手术;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患者接受过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等抗肿瘤治疗;口服小分子靶向药物为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或已知的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者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及中药制剂、具有肿瘤辅助治疗作用的中药及中药制剂;
- 2.研究治疗开始时,既往治疗仍有未愈毒性反应,并且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v5.0级别超过1级(脱发除外),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病变可以放宽到2级;
- 3.已有相应上市药物的有意义的旁路突变,包括但不限于: MET14外显子跳跃突变、MET扩增、ALK融合、HER-2突变、ROS-1融合、RET融合、BRAF V600E突变、KRASG12C、NTRK融合等(仅限于剂量扩展期,根据剂量爬坡期基因检测结果再调整);
- 4.既往接受三代EGFR-TKI治疗3个月内疾病进展(PD)或疾病稳定(SD)持续时间≤3个月的患者;
- 5.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未得到控制的系统性疾病,例如不受控制的高血压(经最佳医学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不受控制的糖尿病、冠状动脉狭窄、主动脉夹层、主动脉瘤、活动性易出血体质等;
- 6.存在任何临床上严重的胃肠道功能异常,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发病年龄小于60岁)、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泮托拉唑、雷贝拉唑等)的胃部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 7.符合下列任一心脏相关标准:
- •在静息状态下,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470msec;
- •各种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ECG形态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Ⅲ度传导阻滞,Ⅱ度传导阻滞,PR间期>250msec等;
-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III-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控制不佳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
- •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QT综合征或40岁前不明原因猝死,正在使用任何已知QT间期延长的药物;
- 8.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9.目前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间质性肺病(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筛选时存在无法经影像学检查排除的可疑ILD或非感染性肺炎;
- 10.肺部并发疾病导致临床严重肺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出现重度肺栓塞、重度哮喘、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或心脑血管意外事件,如肺栓塞、脑梗死、脑出血、心肌梗死等,无症状且不需要临床干预的11.腔隙性脑梗、肌间静脉血栓等情况除外;
- 12.合并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药物如维生素K拮抗剂或肝素(使用预防剂量的受试者可纳入研究);
- 13.活动性的全身感染:结核(临床诊断包括临床病史、体格检查和影像学发现,以及根据当地医疗常规进行的TB检查)、乙型肝炎(已知HBV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 ≥500cps/ml或其参考值上限)、丙型肝炎(HCV RNA高于正常值上限)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 14.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2周内存在临床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不需要引流积液或停止引流3天积液无明显增加的患者可以入组);
- 15.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但以下情况除外:
-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甲状腺乳头状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以及其他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包括但不限定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原位癌等);
- 16.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10mg/d泼尼松等效药物)或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泼尼松、地塞米松、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药物[抗TNF])。允许使用局部、眼部、关节内、鼻腔内和吸入性皮质类固醇;
- 17.已知存在可能对遵从试验要求产生影响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情况;
- 18.既往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史的受试者;准备进行或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受试者;
- 19.对已知研究药物活性成分或非活性辅料,化学结构与研究药物类似的药物或同类药物发生超敏反应的病史;
- 20.可能会导致以下结果的其它急性或慢性疾病、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测值异常:增加研究参与或研究药物给药的相关风险,或者干扰研究结果的解读,而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将患者列为不符合参加本研究;
- 21.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研究者认为具有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因素的受试者。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4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湖南省、福建省、北京市、山东省
关于肺癌临床试验
肺癌分为非小细胞肺癌与小细胞肺癌两大类。非小细胞肺癌中 EGFR、ALK、ROS1、KRAS 等驱动基因的检测结果直接决定能否使用对应靶向药物,因此基因报告是入组的关键材料。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
|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长沙、福州、北京、济南,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