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完整版

Trop2 ADC肺癌二线靶向II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肺癌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11
项目要点江苏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肺癌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肺癌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10mg/kg,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
所在地区江苏
研究中心南京、济南、郑州、合肥、上海、长沙、杭州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8-26

项目简介

本研究试验药物为靶向Trop2的抗体偶联药物(ADC),其载荷为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Trop2在多种实体瘤中高表达,尤其在非小细胞肺癌中广泛表达,与肿瘤侵袭和不良预后相关。该药物通过将细胞毒性药物精准递送至Trop2阳性肿瘤细胞,适用于经治肺腺癌及多种非小细胞肺癌亚型(包括初治非鳞/鳞癌及EGFR-TKI耐药患者)。

18-75岁,经治晚期肺癌或初治非鳞/鳞癌、EGFR-TKI耐药患者

药物作用机制

该ADC药物通过其抗体部分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Trop2抗原,介导内吞作用进入细胞后,释放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载荷,抑制DNA复制和转录,导致DNA损伤和细胞凋亡。此外,载荷可产生旁观者效应,杀伤邻近Trop2阴性肿瘤细胞,增强抗肿瘤活性。该机制与免疫治疗或靶向治疗联合可能产生协同效应。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 自愿参与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知情同意时年龄≥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
  • 3. 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 4. 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 5. 剂量递增阶段入组的受试者须为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且经充分的标准治疗失败或对标准治疗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肺癌。
  • 6. 剂量扩展阶段入组的受试者须为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肺癌,并满足以下标准:
  • 1) 扩展队列 1、扩展队列 2 纳入初治的基因突变阴性的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满足以下要求:
  • a) 基因检测未发现可治疗的基因突变(如 EGFR、ALK、ROS1、KRAS、BRAF、NTRK、RET、HER2、MET14 外显子跳跃突变等);
  • b) 晚期阶段未接受系统性治疗。
  • 2) 扩展队列 3、扩展队列 4 纳入初治的晚期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晚期阶段未接受系统性治疗。
  • 3) 扩展队列 5、扩展队列 6 纳入 EGFR-TKI 治疗后进展的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满足以下要求:
  • a) 基 因 检 测 为 EGFR 19DEL 或 L858R 突 变 , 经 一 代 / 二 代EGFR-TKI 治疗后未出现 T790M 突变;或经三代 EGFR-TKI治疗;
  • b) 晚期阶段未接受其他系统性治疗(除外一代/二代/三代EGFR-TKI)。
  • 4) 扩展队列 7、扩展队列 9 纳入 TKI 治疗后进展的基因突变阳性(除外 EGFR 突变)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满足以下要求:
  • a) 基因检测存在可治疗的基因突变(如 EGFR、ALK、ROS1、KRAS、BRAF、NTRK、RET、 HER2、MET14 外显子跳跃突变等),并经对应的靶向 TKI 治疗后进展;
  • b) 晚期阶段未接受其他系统性治疗(除外基因突变对应的 TKI)。
  • 5) 扩展队列 9 纳入适合三代 EGFR-TKI 治疗的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满足以下要求:
  • a) 基 因 检 测 为 EGFR 19DEL 或 L858R 突 变 , 经 一 代 / 二 代EGFR-TKI 治疗后出现 T790M 突变,或未经 EGFR-TKI 治疗;
  • b) 晚期阶段未接受其他系统性治疗(除外一代/二代 EGFR-TKI)。
  • 7. 根据 RECIST v1.1 版肿瘤评估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递增队列不要求)。
  • 8. 同意提供2年内获取或存档的肿瘤组织标本用于TROP2和PD-L1检测。
  • 9. 足够的骨髓功能和其他器官功能:
  • 造血功能(检查前 7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集落刺激因子或相似作用的生物制剂治疗):
  •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  血小板计数≥100×10^9/L;
  •  血红蛋白≥9.0g/dL;
  • 肝脏功能:
  •  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若患有 Gilbert 综合征,则总胆红素≤ 2.0×ULN;如直接胆红素(DBIL)提示肝外梗阻,则允许 TBIL≤ 3.0×ULN;
  •  无肝转移,天冬氨酸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0×ULN;肝转移需满足 AST 和 ALT≤5.0×ULN;
  • 肾脏功能:
  •  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
  • 尿蛋白:尿蛋白<2+;若尿蛋白≥2+,则 24 小时尿蛋白≤1g;
  • 凝血功能:
  •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 1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除外脱发等)。
  • 11.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

主要排除标准

  • 1. 组织学病理中存在小细胞肺癌(SCLC)成分。
  • 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经有效治疗的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宫颈原位癌或甲状腺乳头状癌等其他被认为治愈的恶性肿瘤)。
  • 3.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或前期使用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抗肿瘤治疗。
  •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 5. 既往接受过靶向 Trop2 或含有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的任何药物治疗。
  •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 CYP3A4 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详见附录七)。
  • 7.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3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8.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使用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9.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
  • 10.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除外中枢转移病灶经局部或全身治疗且稳定 4周及以上)。
  • 11.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心包积液、胸腔积液、腹水等)。
  • 12.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年内在需要抗免疫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仅需要甲状腺素、胰岛素、皮质类固醇作为补充治疗除外)。
  • 13. 存在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或高危因素:
  • 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  经 Fridericia 法校正(QTcF=QT/(RR^0.33))的矫正 QT 间期(QTcF)男性>450ms,女性>470ms;
  •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脑缺血(TIA)发作;
  •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新发的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  左室射血分数<50%;
  •  经临床控制后收缩压>150mmHg/舒张压>100mmHg。
  • 14. 存在肺功能严重损害;间质性肺病或有肺炎病史且需要类固醇治疗;既往行肺切除术。
  • 15. 存在出血风险,如首次用药前 1 个月内有咯血或其他出血表现;正在长期使用抗凝药物或抗血小板药物。
  • 16. 具有临床意义的角膜病。
  • 17.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18.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允许纳入接受除干扰素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的患者):
  •  HIV 抗体检测阳性;
  •  或 HBsAg 阳性且 HBV-DNA 阳性(即 HBV-DNA≥检测值下限);
  •  或 HCV Ab 阳性且 HCV-RNA 阳性(即 HCV-RNA≥检测值下限);
  •  活动肺结核,或既往有肺结核感染史但经治疗未能控制者。
  • 19. 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或双特异性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史;已知对本研究药物的某些成分或类似物有超敏反应或迟发型过敏反应。
  •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准备生育的女性/男性。
  • 21. 研究者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临床不可控制的糖尿病等)、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7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安徽省、上海市、湖南省、浙江省

关于肺癌临床试验

肺癌分为非小细胞肺癌与小细胞肺癌两大类。非小细胞肺癌中 EGFR、ALK、ROS1、KRAS 等驱动基因的检测结果直接决定能否使用对应靶向药物,因此基因报告是入组的关键材料。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南京、济南、郑州、合肥、上海、长沙、杭州,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相关项目推荐

EGFR/HER3双抗ADC肺癌一线II期

18-75岁,经病理证实局部晚期/转移性NSCLC或ES-SCLC,需符合特定队列治疗线数要求

18-70 周岁招募中

PD-1/VEGF双抗非鳞肺癌二线II期

18-75岁,驱动基因阳性、靶向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

18-70 周岁招募中

FGFR2b ADC鳞状肺癌多线I期

18-75岁,FGFR2b高表达晚期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含铂化疗及免疫治疗失败

18-70 周岁招募中

舒沃替尼EGFR突变肺癌辅助III期

≥18岁,完全切除术后IB-IIIA期NSCLC,EGFR exon20ins或PACC突变

18-70 周岁招募中

SCTB14双抗一线肺癌免疫III期

≥18岁,驱动基因阴性、PD-L1 TPS≥10%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初治患者

18-70 周岁招募中

DZD6008联合舒沃替尼EGFR突变肺癌一线I期

≥18岁,EGFR突变局部进展或转移性NSCLC,一线或经治患者

18-70 周岁招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