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点北京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黑色素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黑色素瘤 |
|---|---|
|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 研究阶段 | II期 |
|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 给药方式 | 手术/活检获取肿瘤组织制备TILs,回输前非清髓性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回输后联合IL-2 |
| 所在地区 | 北京 |
| 研究中心 | 北京、杭州、福州、广州、武汉、南京、成都、郑州、天津、昆明 等 |
|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 信息更新 | 2026-08-26 |
项目简介
LM103 TILs是一种自体肿瘤浸润性淋巴细胞(TIL)细胞治疗产品,属于过继性细胞治疗(ACT)范畴。其靶点为患者肿瘤中浸润的T淋巴细胞所识别的多种肿瘤新抗原,不针对单一固定靶点。该产品用于治疗晚期黑色素瘤,尤其适用于PD-1抗体治疗失败或不可耐受、以及BRAF/NRAS突变阳性经靶向治疗失败的患者,旨在解决多线治疗后的耐药问题。
18-75岁,PD-1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BRAF/NRAS突变需靶向治疗失败
药物作用机制
LM103 TILs通过手术切除或活检获取患者肿瘤组织,从中分离并体外扩增肿瘤浸润性淋巴细胞,回输前通常配合非清髓性淋巴细胞清除化疗,以清除调节性T细胞等免疫抑制细胞,随后回输TILs并联合IL-2促进其体内存活和增殖。这些TILs能够识别并杀伤表达特异性肿瘤抗原的黑色素瘤细胞,通过释放穿孔素、颗粒酶等直接诱导肿瘤凋亡,并激活机体免疫应答,从而克服免疫逃逸并产生抗肿瘤效应。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岁且≤75 岁,男女均可;
- 2预期生存期≥ 3 个月;
-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 0 或 1;
- 4接受至少二线标准治疗后失败的不可切除的复发/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葡萄膜黑色素瘤除外): ? 需 PD-1 抗体治疗后失败或不可耐受。治疗失败详见附录 4;不可耐受定义为接受 PD-1 抗体治疗后发生严重程度≥3 级的免疫治疗相关不良事件(irAE)且导致 PD-1 抗体停药; ? 若 BRAF V600 突变阳性,需经 BRAF±MEK 抑制剂治疗失败; ? 若 NRAS 突变阳性,需经妥拉美替尼治疗失败。
- 5具有可用于手术切除(>1.0cm3)或活检穿刺(穿刺标本:16G≥4 条,18G≥6 条,也可根据穿刺部位和穿刺标本大小与申办者沟通具体使用穿刺针型号及穿刺标本条数)病灶,用于 制备TILs ,取样病灶未接受过局部治疗(如放疗、射频治疗、溶瘤病毒等);取样后残留病灶将不视为靶病灶;
- 6即使进行肿瘤组织切除/活检穿刺后,仍至少有 1 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1.1 标准);
- 7通过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受试者有良好的器官功能: 1)血液学(14 天内未输血以及未接受血液成分或粒细胞集落细胞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血小板计数(PLT)≥80×10^9/L; 血红蛋白(HGB)≥90 g/L;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0.8×10^9/L,或淋巴细胞百分比≥20%; 白细胞计数≥3.0×10^9/L。 2)肝脏: i.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对于肝转移或有证据证实/怀疑患吉尔伯特病的受试者,TBil≤3×ULN; ii. 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对于肝转移的受试者,AST 和 ALT≤5×ULN,ALP≤2.5×ULN。 3)肾脏: i. 血肌酐≤1.5mg/dL(或 132.6μmol/L)或肌酐清除率(CrCl) 计算值≥6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ii. 尿蛋白≤2+(若尿蛋白为 2+或>1.0g/L,需收集 24 小时尿蛋白测 定,其总量需≤1g 允许入组)。 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并且在筛 选时凝血参数(PT/INR 和 APTT)处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预期范围内); 5)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激素(TSH)正常,或TSH异常但FT3和FT4正常(针对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受试者 TSH 异常但 FT4 正常)。可接受药物控制的正常的甲状腺功能,如口服优甲乐替代治疗患者; 6)肺功能:肺功能检查 FEV1>60%或 FEV1/FVC>0.7; 7)非吸氧状态下,血氧饱和度≥93%; 8) 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8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受试者,试验过程中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直至研究治疗开始后(试验组为 LM103回输/对照组为首次化疗给药/对照组转组为接受 LM103 回输)12 个月;
- 9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具有良好的依从性,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或计划外访视以及其他相关研究程序。
主要排除标准
- 1既往 5年内患有除研究疾病外的其它恶性肿瘤病史,但除外经治疗后可预期痊愈的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定于经充分治疗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 2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未恢复至 CTCAE(v5.0)1级及以下(除外:入选标准中实验室检查;脱发及神经毒性,经研究者判断长期存在不能恢复至 2级的甲减、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垂体功能减退);
- 3既往接受任何免疫治疗期间出现过永久停药的任何 CTCAE (v5.0)免疫相关不良反应(irAE)且严重程度等级>3 级;
- 4肿瘤组织采集前 2 个月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疫苗接种者;
- 5肿瘤组织采集前接受过以下药物治疗: 1)肿瘤组织采集前1周内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ICI)或其他免疫治疗药物(例如4-1BB激动剂、HPKI抑制剂等); 2)肿瘤组织采集前3周内接受过全身系统性细胞毒性药物治疗、放疗、靶向治疗(小分子靶向药停药时间可缩短至所使用药物的 5 个半衰期)、抗血管生成药物、有抗肿瘤适应症和机制不明的草药/中成药; 3)肿瘤组织采集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5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或接受了除以上药物之外的其他药物或生物治疗临床试验的末次用药;
- 6肿瘤组织采集前 6 个月内接受过 TIL 细胞治疗、同种异体 T 细胞治疗或NK 细胞治疗;
- 7经研究者判断存在需要在研究期间使用糖皮质激(即>5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局部经皮吸收的糖皮质激素;
- 8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 9患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曾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可考虑参与本研究,前提是预知情前病情稳定至少 6 个月,在 LM103 回输前 4 周内经影像学检查确定未发生疾病进展,无证据表明发生了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
- 10患有或可疑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等;
- 11患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对症处理的大量胸水或腹水;
- 12现患或既往间质性肺病不可逆的患者(放疗引起的除外);
- 13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接受规范治疗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或肺动脉高压;不稳定型心绞痛或随机前 6 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进行过冠脉搭桥术或支架植入术;慢性心力衰竭且心功能≥2级(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分级);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随机前 6 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14需要立即干预的食管或胃静脉曲张(如绑扎或硬化治疗)或根据研究者的意见或胃肠病学专家或肝脏病学专家认为其出血风险较高,有门静脉高压证据(包括影像学检查发现脾大)或既往有静脉曲张出血病史的患者在肿瘤组织采集前必须接受内镜评估;
- 15不受控制的代谢紊乱,如糖尿病患者(糖化血红蛋白≥8.0%)、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或其它非恶性肿瘤器官或全身性疾病或癌症继发反应,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不确定性;
- 16患有需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17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者;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或 HBcAb 阳性者且 HBV-DNA 拷贝数阳性[定义为超过研究中心检测上限]);活动性丙型肝炎(HCV 抗体检测结果阳性且进一步筛查为 HCV-RNA 阳性[若 HCV-RNA阴性是允许入组的]);
- 18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怀疑有活动性 TB的受试者,需检查胸部X 线、痰液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排除。
- 19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 20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21已知对试验用药品以及 LM103 产品配方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 22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4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北京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湖北省、江苏省、四川省、河南省、天津市、云南省、吉林省、陕西省、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于黑色素瘤临床试验
黑色素瘤恶性程度较高,BRAF V600 突变是最经典的驱动基因。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与 BRAF/MEK 抑制剂联合方案在晚期患者中应用广泛。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
|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北京、杭州、福州、广州、武汉、南京、成都、郑州、天津、昆明、长春、西安 等 14 个城市,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