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点北京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肺癌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肺癌 |
|---|---|
|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 研究阶段 | II期 |
|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 给药方式 | 每日口服安达艾替尼,联合含铂化疗(卡铂/顺铂+培美曲塞)每3周一次,至进展或不可耐受 |
| 所在地区 | 北京 |
| 研究中心 | 北京、济南、南京、杭州、成都、上海、长沙、郑州、哈尔滨、广州 |
|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 信息更新 | 2026-08-26 |
项目简介
安达艾替尼是一种小分子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靶向EGFR突变,包括非经典突变如PACC、L861Q及外显子20插入(ex20ins)。该药用于不可根治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联合含铂化疗,旨在克服传统TKI对非经典突变疗效有限的挑战。
≥18岁,EGFR PACC/L861Q/ex20ins突变,初治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
药物作用机制
安达艾替尼通过选择性结合EGFR突变位点(如PACC、L861Q、ex20ins),抑制EGFR自身磷酸化及下游信号通路(如RAS/RAF/MEK/ERK和PI3K/AKT/mTOR)的激活,从而阻断肿瘤细胞增殖、存活和血管生成。联合含铂化疗可能协同增强抗肿瘤效应,抑制肿瘤生长并诱导凋亡。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签署ICF时年龄≥18周岁
-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根治的局部晚期(IIIB期及IIIC期)或转移性(IV期)非鳞状细胞型NSCLC(肺癌分期标准参照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肺癌分期第8版)
- 3II期:经肿瘤组织样本或胸腔积液或血液样本证实存在EGFR PACC突变或EGFR L861Q突变;或经肿瘤组织样本或胸腔积液或血液样本证实存在EGFR ex20ins突变(仅限队列2);若患者存在EGFR PACC或EGFR L861Q与EGFR ex20ins的共突变 ,则入组至队列2
- 4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系统性治疗。注:允许受试者接受新辅助/辅助治疗,需要满足末次治疗至疾病复发或进展≥6个月(以晚者计)
- 5至少有一个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标准定义的可测量靶病灶
- 6ECOG PS≤1
- 7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期≥12周
- 8首次研究给药前7天内确定器官功能满足要求,定义如下: 血红蛋白≥90 g/L(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促红细胞生成素[EPO]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GM-CSF]); 血小板≥100×109/L(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血小板输注、血小板生成素或白介素-11或海曲泊帕治疗);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正常值上限(ULN),且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在已知患有Gilbert综合征的受试者中,TBIL≤3×ULN且直接胆红素[DBIL]≤1.5×ULN),血清ALT/AST≤2.5×ULN;对于确诊肝转移的受试者,ALT和AST≤5×ULN,且TBIL≤3×ULN; 肌酐清除率>50 mL/min(通过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良好,定义为(包括接受抗凝治疗时):凝血酶原时间<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如果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则必须在首次研究给药前至少1个月内接受稳定剂量的抗凝剂
- 9女性受试者必须在参加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9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不得哺乳;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进行血清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妊娠试验且为阴性;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筛选时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达到绝经后状态; 接受过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而非输卵管结扎术)等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并有明确记录;
- 10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在参加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9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如,屏障避孕法)。男性受试者还必须在参加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90天内避免捐献精子
- 11能够提供已签署的ICF,遵守ICF和本研究方案中所列出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主要排除标准
- 1已知伴有ALK融合、ROS1融合、RET融合、NTRK 融合阳性、BRAF V600突变、 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MET扩增、KRAS G12C突变、HER2突变、NRG1融合等针对该靶点已有获批药物的受试者
- 2已知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合并神经内分泌癌、肉瘤样癌或鳞癌成分超过 10%
- 3在首次研究给药前28天内参加过其他治疗性临床试验
- 4在首次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大型手术。诊断性手术如胸腔镜活检、纵隔镜检查等,可在手术7天后入组。植入式输液港和导管置入术后无需等待
- 5首次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肺野或全脑放疗,或首次研究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为减轻疼痛对骨转移病灶进行的姑息性放疗除外)
- 6首次研究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首次研究给药前14天内或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局部抗肿瘤药物治疗(如胸腔或腹腔灌注等)
- 7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内和研究期间需要使用多药和毒物外排蛋白(MATE)转运体底物,如二甲双胍
- 8在过去5年内曾患有已确诊或需要治疗的另一种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者(已接受充分治疗的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或目前处于完全缓解期的任何其他原位癌除外)
- 9既往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根据NCI-CTCAE v5.0评估),除外脱发、皮肤色素沉着和研究者评估稳定且不影响参加本研究安全性的任何其他毒性
- 10存在有临床症状的CNS转移。 注:有症状的CNS转移瘤受试者在接受治疗且症状控制后可参加研究,筛选期内经临床和影像学检查确认至少2周内无病灶进展,且在首次研究给药前4周内未增加类固醇剂量(<10 mg/天的泼尼松龙或其等效药物)以管理CNS症状。 合并癌性脑膜炎或脑膜扩散或脊髓压迫者均不能入组,无论其是否有临床症状
- 11伴有明显症状或不稳定的第三间隙积液,包括但不限于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 12存在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静息状态下的三次ECG检查得出的经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间期(QTcF)平均值>470 ms(女性)或>450 ms(男性);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为II或以上的症状性心力衰竭;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低于机构正常值下限(LLN)或<50%; 静息ECG结果显示的任何有重要临床意义的节律、传导或形态的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需要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 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严重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任何合并用药; 首次研究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病、肺栓塞、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深静脉栓塞等; 经最佳治疗后,高血压仍未控制,定义为抗高血压治疗后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 13既往有间质性肺疾病、药物性间质性肺疾病或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目前仍然接受药物治疗或其他临床干预措施或有活动性肺间质病变
- 14筛选时有记录的任何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或炎症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结节病、炎症性肠病、血管炎等
- 15存在未受控制的感染,包括但不限于: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如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应进行HBV DNA检测。如果HBV DNA检测值≤500 IU/mL(或2000拷贝/mL),则受试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如果HCV抗体阳性,应进行HCV RNA检测。如果HCV RNA阴性,则受试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病史; 梅毒阳性感染者(梅毒抗体阳性且滴度检测阳性); 活动性结核感染; 首次研究给药前14天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其他活动性感染
- 16存在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等可能会影响安达艾替尼的服用或吸收的情况(如难治性恶心/呕吐/腹泻、溃疡性病变、吸收障碍综合征等)
- 17角膜炎或溃疡性角膜炎发病期
- 18对安达艾替尼或其辅料过敏,或对与安达艾替尼具有相似化学或生物结构或同类药有过敏反应史,或曾出现对培美曲塞、顺铂、卡铂的重度过敏反应(NCI-CTCAE v5.0≥3级)
- 19首次研究给药前30天内接受过任何减毒活疫苗接种
- 20已知患有可能影响研究依从性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疾病
- 21根据研究者评估存在不适合参与研究的其它情况,如研究者认为参加研究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或可能增加毒性风险,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或可能损害研究结果的评估,或受试者不能遵守研究程序和研究限制等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0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北京市、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上海市、湖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
关于肺癌临床试验
肺癌分为非小细胞肺癌与小细胞肺癌两大类。非小细胞肺癌中 EGFR、ALK、ROS1、KRAS 等驱动基因的检测结果直接决定能否使用对应靶向药物,因此基因报告是入组的关键材料。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
|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北京、济南、南京、杭州、成都、上海、长沙、郑州、哈尔滨、广州,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