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点河南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实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实体瘤 |
|---|---|
|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 研究阶段 | I期,II期 |
|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 给药方式 | 静脉输注,剂量1-10mg/kg,每2-3周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
| 所在地区 | 河南 |
| 研究中心 | 郑州、海口、哈尔滨、沈阳、成都、重庆、南昌、南宁、长沙、合肥 等 |
|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 信息更新 | 2026-08-26 |
项目简介
SCTB41是一种三特异性抗体,靶向PD-1、VEGF和另一个未明确的靶点(为免疫共刺激分子或肿瘤相关抗原),用于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该药物属于大分子生物制品,旨在通过同时阻断免疫抑制信号和血管生成通路,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适应症包括胃癌、胆道癌、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等,针对标准治疗失败的患者。
≤65岁,ECOG≤1,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效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含胃癌、胆道癌、NSCLC等)
药物作用机制
SCTB41通过同时结合PD-1、VEGF和第三个靶点,发挥多重抗肿瘤作用:一方面阻断PD-1与其配体PD-L1/PD-L2的结合,解除T细胞的免疫抑制,恢复抗肿瘤免疫活性;另一方面中和VEGF,抑制肿瘤血管生成,改善肿瘤微环境,减少免疫抑制细胞浸润。第三个靶点可能进一步激活T细胞或增强抗体依赖性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作用(ADCC),协同增强抗肿瘤效果。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符合下列所有标准的受试者方可入选本研究:
- 1. Ia期:年龄≤65岁
- 2. ECOG评分 ≤ 1分;
- 3. 经过充分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有效的标准治疗;
- 治疗失败定义:接受全身系统治疗期间或末次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对
- 于新辅助/辅助治疗或根治性同步放化疗,如果在治疗期间或停止治疗后6个月内出现进展、复
- 发或转移,应将其算作1线治疗失败;
- a. ≥3L胃癌:既往至少接受2种标准系统治疗方案治疗失败的晚期胃及胃食管交界部腺癌患者,
- 既往治疗方案中需包含PD-1/PD-L1单抗;
- b. ≥2L胆道癌:既往至少接受1种标准系统治疗方案治疗失败的晚期胆道癌患者(包括肝内胆管
- 癌、肝外胆管癌、胆囊癌),其中1L标准治疗须为以吉西他滨、铂类或氟尿嘧啶类为基础的
- 化疗基础上,含或不含PD-1/PD-L1单抗;
- c. ≥2L非小细胞肺癌:既往至少接受1种标准系统治疗方案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驱动
- 基因突变患者需经过相应靶向药物及含铂化疗治疗失败;未明确驱动基因状态的患者视为驱
- 动基因阴性)患者;
- d.≥2L小细胞肺癌:既往至少接受1种标准系统治疗方案治疗失败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既
- 往标准治疗方案需以含铂化疗为基础,含或不含PD-1/PD-L1单抗;
- e. ≥ 2L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既往至少接受1种标准系统治疗方案治疗失败的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
- 癌(原发肿瘤位于口腔、口咽部、下咽部或喉部)患者,既往标准治疗方案需以含铂化疗为
- 基础,含或不含PD-1/PD-L1单抗;
- f. 2L肝细胞癌:既往至少接受1种标准系统治疗方案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驱动基因突
- 变患者需经过相应靶向药物及含铂化疗治疗失败;未明确驱动基因状态患者视为驱动基因阴性)
- 患者;
- g. ≥3L结直肠腺癌:既往至少接受2种标准系统治疗方案治疗失败的晚期非MSI-H/dMMR的结直肠
- 腺癌患者,既往标准治疗方案中需不包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PD-1抗体、抗PD-L1抗体、
- 抗CTLA-4抗体等);
- h. 2L食管鳞癌:既往接受1种标准系统治疗方案治疗失败的食管鳞癌患者,既往标准治疗方案中
- 需包含PD-1/PD-L1单抗;
- i. ≥2L胰腺癌:既往至少接受1种标准系统治疗方案治疗失败的胰腺腺癌患者,其中1L标准治疗须
- 为以吉西他滨或氟尿嘧啶类为基础。
- 4. 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对于之前接受放疗的患者,如果病灶可测量,并
- 且有客观证据证明放射治疗后存在明显进展,则可将经过放疗的病灶视为靶病灶;
- 5.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入组前14天内未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和生长刺激因子支持),具体
- 实验室检查要求如下:
- a.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Ib期
- 和II期肝细胞癌患者可接受 ≥ 75×109/L);血红蛋白(HGB)≥ 90 g/L;
- b. 肝功能:对于无肝转移患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3×正常上限(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ULN;对于伴有肝转移或肝细胞癌患者,
- ALT和AST ≤ 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 2×ULN;
- c. 肾功能:血清肌酐(CREA)≤ 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 5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 d. 尿蛋白:尿常规检测尿蛋白定性 < 2+;若基线时尿蛋白 ≥ 2+,24 h 尿蛋白定量检查 < 1.0 g;
- e.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
- ≤ 1.5×ULN;
- f. 心脏超声心动图: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主要排除标准
- 符合下述任何一条标准的受试者不能参加本研究:
- 1. 既往曾经接受过PD-1/PD-L1联合贝伐珠单抗或其类似物或同时靶向PD-(L)1/VEGF(R)的双抗类
- 药物治疗失败的患者以及既往接受与SCTB41有相同靶点的双抗治疗失败的患者;
- 2. 已知对PD-1/PD-L1抗体、VEGF抗体或同类抗体大分子药物严重过敏;
- 3. 存在脑干、脑膜转移、脊髓转移或压迫;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但先前治疗过的脑转
- 移患者(如手术、放疗),如果治疗后临床稳定至少两周(距入组当天开始起计算),且入组
- 前14天内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则允许入组;未经治疗、无症状的脑转移患者(即没有神经系
- 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等治疗,且无 > 1.5cm病灶)可以入组;
- 4. 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或其他经过根治性治疗且至
- 少5年无疾病迹象的肿瘤/癌症除外);
- 5. 既往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存在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 140 mmHg和/或舒
- 张压 > 90 mmHg)。入组前6个月内的动脉血栓、深静脉血栓病史:如肺栓塞、脑梗死、短暂
- 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以及显著的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近期
- 动脉血栓形成)、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 ≥ Ⅲ级的心功能不全、药
- 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 6. 有器官移植史或干细胞移植史;
- 7.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且预期复发(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
- 节炎、炎症性肠病、多发性硬化、垂体炎、血管炎等)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
- 病;但不包括以下疾病:经固定剂量胰岛素治疗病情稳定的Ⅰ型糖尿病;只需接受稳定剂量激
- 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湿疹,占体表10%以下的
- 皮疹,无眼科症状的银屑病等);
- 8. 在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免疫治疗、生物制剂治疗等抗肿瘤治疗;入组前2周内接受过小分
- 子TKI治疗;入组前2周内针对病灶进行了姑息性手术或局部治疗;入组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
- 性免疫调节治疗(如香菇多糖、干扰素、胸腺肽等);入组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
- 的中成药;
- 9. 入组前2周内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使用免疫抑制药物,但不包含以下情况:a. 鼻内、吸入、外
- 用类固醇或局部类固醇注射(例如关节内注射);b. 生理剂量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 10 mg/
- 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c. 短期(≤ 7天)使用类固醇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
- 疾病;
- 10. 入组前4周内有重大手术、重大外伤史或预计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入组前存在皮肤伤口、
- 手术部位、创伤部位、粘膜严重溃疡或骨折没有完全愈合,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本研究;
- 11. 具有重大凝血障碍或其他明显出血风险证据:a) 颅内出血或脊髓内出血病史;b) CT/MRI影像
- 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如肺动脉、上腔静脉或腹主动脉等)且有明显出血风险者;c) 入组前3
- 个月内消化内镜检查提示出血风险高的患者,如红色征、重度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或研究者认
- 为有其他出血倾向的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急性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d) 入组前6个月内
- 出现任何原因引起的临床显著咯血(> 2.5 mL鲜红血液)、消化道出血或肿瘤出血;e) 入组前
- 2周内,使用溶栓或全剂量抗凝治疗(预防性使用低分子量肝素除外);f) 入组前10天内,使
- 用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如阿司匹林(> 325 mg/天)、氯吡格雷(> 75 mg/天)、双嘧达莫、噻
- 氯匹定或西洛他唑等;g) 入组前7天内,进行了粗针穿刺活检或其他小手术,不包括血管输注
- 装置的放置;
- 12. 入组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腹腔脓肿、肠梗阻病史(包括需要肠外营养的不完全
- 肠梗阻);
- 13. 门静脉癌栓累及主干和左右分枝,或同时累及主干和肠系膜上静脉,或有下腔静脉癌栓或心脏
- 受累者;
- 14. 入组前4周内,不能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且研究者判断
- 不能入组;
- 15. 既往抗肿瘤免疫治疗过程中曾出现导致永久停药的免疫相关毒性或曾发生 ≥ 3级免疫相关不良
- 事件(irAE)且经研究者评估不宜接受本研究治疗者;既往其他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毒性未恢复
- 至0-1级(采用NCI-CTCAE v5.0分级标准)(脱发和化疗药物引起的 ≤ 2级的神经毒性等由研
- 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16. 存在以下任一感染情况:a)入组前2周内活动性感染,需要静脉/口服抗生素治疗;b)活动性
- 结核;c)HIV抗体阳性者;d)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HBV DNA滴度
- < 104拷贝数/mL或2000 IU/mL)或者已治愈的丙肝(HCV RNA检测阴性)患者允许入组;
- 17. 已知有间质性肺病病史、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高度怀疑有间质性肺病的患者;允许既往曾有
- 药源性或放射性非感染性肺炎但无症状的患者入组;
- 18. 入组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允许使用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等灭活病毒疫苗;但是不允许使
- 用鼻内用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等减毒活疫苗;
- 19.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入组前7天内血妊娠检测为阳性;在研究期间
- 与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不愿意接受经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
- 孕套等)的受试者(包括具有生育能力男性受试者及其女性伴侣和女性受试者及其男性伴侣);
- 20. 受试者当前已入组至其他研究器械或研究药物治疗中,且距离其他研究药物或研究器械停用时
- 间少于或等于4周;
- 21. 存在精神病史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如癫痫、酒精或药物成瘾)。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20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河南省、海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四川省、重庆市、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福建省、吉林省、江苏省、河北省、浙江省、云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
关于实体瘤临床试验
实体瘤是对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之外的恶性肿瘤的统称,包括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等。实体瘤项目通常按瘤种、分期与驱动基因状态分层招募,方案中会明确可测量病灶的定义与评估周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
|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郑州、海口、哈尔滨、沈阳、成都、重庆、南昌、南宁、长沙、合肥、武汉、福州 等 20 个城市,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