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点浙江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实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实体瘤 |
|---|---|
|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 研究阶段 | I期 |
|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 给药方式 | GQ1005单药,每3周一次(Q3W)静脉输注 |
| 所在地区 | 浙江 |
| 研究中心 | 杭州、郑州、福州、上海、沈阳、天津、北京 |
|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 信息更新 | 2026-08-26 |
项目简介
GQ1005,一种 HER2 靶向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ADC),由抗 HER2 单克隆抗体通过可裂解连接子与 DNA 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 DXd(依喜替康衍生物)偶联,每 3 周一次(Q3W)单药治疗,静脉输注。
≥18岁,标准治疗失败后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药物作用机制
GQ1005的作用机制为:抗HER2抗体部分与肿瘤细胞表面的HER2受体特异性结合,介导ADC内吞进入细胞;随后,可裂解连接子在细胞内被酶解,释放DXd(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抑制DNA复制和转录,导致肿瘤细胞凋亡。此外,抗体部分还可能通过阻断HER2信号通路及诱导抗体依赖性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ADCC)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 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 form,ICF)并能够遵守研究方案。
- 2. 签署 ICF 当天年龄≥ 18 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 3. 预期寿命> 3 个月。
- 4.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 5.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通过 ECHO 或 MUGA 扫描显示 LVEF≥ 50%。
- 6.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恶性肿瘤,且根据 RECIST v1.1 评估存在至少 1 个可测量病灶。
- 7. 器官功能良好,在筛选期和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经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证实:检测项 实验室检查值
- 血小板计数 ≥ 100,000/mm3
- 血红蛋白 ≥ 9g/dL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bsoluteneutrophil count,ANC)≥ 1500/mm3
- 血清肌酐(creatinine,CREA)≤ 1.5 × ULN,或估计的 CREA 清除率≥60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ALT 和 AST ≤ 3 × ULN(如果存在肝转移,则≤ 5 ×ULN)
- 总胆红素 ≤ 1.5 × ULN,或针对 Gilbert 综合征受试者或基线存在肝转移受试者≤ 2× ULN
- 凝血酶原时间和活化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 1.5 × ULN
- 8. 首次治疗前有充分的洗脱期,定义如下:
- 大手术 ≥ 4 周;
- 放射治疗 ≥ 4 周(如果放射治疗为不涉及腹部的姑息性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则≥ 2 周)
- 放射性粒子治疗 ≥ 3 个月
- 核素治疗 ≥ 3 个月
- 自体移植 ≥ 3 个月
- 激素治疗 ≥ 2 周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乳腺癌受试者)化疗或靶向治疗:(包括抗体药物治疗)≥ 2 周(基于 5-氟尿嘧啶(5-FU)的药物、亚叶酸制剂和/或每周一次紫杉醇治疗);
- ≥ 2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 ≥ 4 周(HER2 靶向生物治疗);≥ 6 周(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3 周(任何其他化疗/靶向治疗); ≥ 2 周(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抗肿瘤免疫治疗 ≥ 4 周
- 任何试验用药物或治疗 ≥ 4 周
- CYP3A4 强效抑制剂 ≥ 1 周
- 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OATP)抑制剂≥ 1 周。
- 仅针对于第 1 部分剂量递增阶段的入选标准:
- 9. 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有病理学记录证实的、HER2 表达(包括 IHC 1+,IHC 2+,IHC3+和/或 ISH*+)或 HER2 外显子 19 或 20 突变(仅限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如果仅原位杂交*(in situ hybridization,ISH)、二代测序(next-generation sequencing,NGS)报告可用,请联系医学监查员。仅针对于第 2a 部分的入选标准:
- 10. 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有病理学记录证实的、HER2 过表达的(IHC 3+或 IHC 2+且 ISH* +)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乳腺癌。仅针对于第 2b 部分的入选标准:
- 11. 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有病理学记录证实的、HER2 低表达的晚期、或不可切除的、或转移性的乳腺癌(IHC 2+且 ISH*–或 ISH 未知,或 IHC 1+)
- 仅针对于第 2b 部分的入选标准:
- 12. 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有病理学记录证实的、HER2 外显子 19 或 20 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 仅针对于第 2d 部分的入选标准:
- 13. 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有病理学记录证实的、HER2 表达的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首选 HER2 过表达(IHC 3+或 IHC 2+或 ISH* +)的胃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其他优选肿瘤类型包括 HER2 过表达(IHC 3+或 IHC 2+ 或 ISH* +)的尿路上皮癌、胆道癌、子宫内膜癌;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除外。
- 注:*ISH+:荧光原位杂交(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FISH)或双色原位杂交(dual
- color in situ hybridization,DISH)
主要排除标准
- 受试者必须不符合以下任何排除标准才能入组本研究。
- 1. 临床活动性脑转移,定义为未经治疗且有症状,或需要用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以控制相关症状。经治疗的无症状脑转移且不需要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如果他们已经从放射治疗的急性毒性中恢复,则可以纳入本研究。
- 2. 心血管功能障碍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 • 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congestive heart failure,CHF)(纽约心脏病协会 II 级至IV 级)或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或者肌钙蛋白水平与心肌梗死一致(根据美国心脏病学会指南定义)的病史,以及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或有不稳定型心绞痛;
- • 筛选时除右束支传导阻滞外,QTcF 延长> 460 毫秒(ms)(男性)和> 470 ms(女性)。
- 3. 有临床意义的急慢性肺部疾病(例如,间质性肺炎、肺部感染、肺纤维化和严重放射性肺炎),或根据筛选时的影像检查怀疑患有肺部疾病的受试者,或需要吸氧的受试者。
- 4. 已知对重组人源化抗 HER2 单抗-DXd 偶联剂药物及其组分过敏者或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产品过敏者。
- 5. 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缓解,定义为毒性(脱发除外)尚未缓解至≤ 1 级或基线水平,对于有慢性 2 级毒性的受试者是否有资格参加研究,需由研究者判断。
- 7. 既往蒽环类药物暴露剂量达到以下标准:阿霉素>500mg/m2,表柔比星>900mg/m2;吡柔比星>950mg/m2;米托蒽醌>120mg/m2;其他(即脂质体多柔比星或其他蒽环类药物>相当于 500mg/m2的阿霉素);如果使用多于一种蒽环类药物,那么累计剂量不得超过相当于 500mg/m2的阿霉素。
- 8. 存在需要静脉输注抗生素、抗病毒药或抗真菌药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9. 已知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
- 10. 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抗体阳性且 HCVRNA 高于参考值上限),或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epatitis B virus,HBV)(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HBsAg]阳性和/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 HBV-DNA 定量≥2000 U/ml);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受试者若符合入组条件,这些受试者需要同意每月进行一次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DNA)检测并根据指征接受适当的抗病毒治疗(如有指征)。
- 1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活疫苗。
- 12. 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伴随疾病、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的证据,研究者认为可能混淆试验结果或干扰受试者参与和依从性。
- 13. 接受过包含有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依喜替康衍生物的抗体偶联药物治疗。
- 14. 哺乳期妇女或首次治疗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证实怀孕的妇女。
- 15. 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7 个月内,不愿意避孕。
- 16. 受试者在过去 3 年内患有多种原发性恶性肿瘤,充分切除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已治愈的原位疾病、已治愈的对侧乳腺癌除外。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7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浙江省、河南省、福建省、上海市、辽宁省、天津市、北京市
关于实体瘤临床试验
实体瘤是对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之外的恶性肿瘤的统称,包括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等。实体瘤项目通常按瘤种、分期与驱动基因状态分层招募,方案中会明确可测量病灶的定义与评估周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
|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杭州、郑州、福州、上海、沈阳、天津、北京,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