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点北京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实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 适应症 | 实体瘤 |
|---|---|
| 项目类型 |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
| 研究阶段 | I期 |
| 年龄要求 | 18 - 70 周岁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体重指数 BMI | 18 - 28 |
| 给药方式 | 每周一次静脉输注 |
| 所在地区 | 北京 |
| 研究中心 | 北京、福州、武汉、广州、济南、杭州 |
| 招募状态 | 招募中 |
| 信息更新 | 2026-08-26 |
项目简介
CRPA1A2是一种双特异性T细胞衔接器(BiTE)类生物大分子药物,靶向肿瘤细胞表面的MAGE-A1抗原和T细胞表面的CD3分子。其适应症为HLA-A*02:01和MAGE-A1阳性的晚期实体瘤,包括食管鳞状细胞癌、肝细胞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和肺鳞状细胞癌等。该药物通过连接T细胞与肿瘤细胞,激活T细胞杀伤肿瘤,属于免疫治疗领域的新型双特异性抗体。
18岁及以上,MAGE-A1和HLA-A*02:01阳性,标准治疗失败后的晚期不可切除实体瘤患者
药物作用机制
CRPA1A2通过同时结合T细胞受体复合物中的CD3亚基和肿瘤细胞表面MAGE-A1肽段(由HLA-A*02:01呈递),形成免疫突触,非MHC限制性地激活T细胞,导致T细胞释放穿孔素和颗粒酶,诱导肿瘤细胞凋亡。该机制不依赖共刺激信号,可绕过肿瘤免疫逃逸,增强局部抗肿瘤免疫应答。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 能够自愿提供知情同意,理解研究,愿意遵循和完成所有试验程序,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 2. 18岁及以上,无性别限制。
-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患者,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不可切除实体瘤(包括但不限于食管鳞状细胞癌、肝细胞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和肺鳞状细胞癌),且该肿瘤经现有标准治疗后进展,无进一步标准治疗可用。
- 4. 经中心实验室确认MAGE-A1表达阳性(FFPE经IHC检测为H-Score≥1)的患者。
- 5. HLA-A*02:01阳性(经中心实验室确认)的患者。
- 6. 根据RECIST v1.1标准,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不能视为靶病灶,除非放疗后出现明显进展)。
- 7.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 8. 研究者认为预期寿命≥3个月。
- 9.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以下标准:
-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 × 10⁹/L
- - 血小板计数≥ 100 × 10⁹/L
- - 血红蛋白≥ 90 g/L
- - 肌酐清除率>50 mL/min
- -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 × ULN(有Gilbert综合征、肝细胞癌或肝脏转移记录者除外,其基线TBIL必须≤3 × ULN)
-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若存在肝脏转移或HCC,则≤5×ULN)
-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 10. 有生育能力的参与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用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 注:绝经后女性必须闭经至少12个月才能视为无生育能力;通过检测卵泡刺激素(FSH)水平≥40 IU/L确认绝经后状态。男性参与者必须愿意在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不捐献精子。
主要排除标准
- 1. 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签署ICF前2年内)的患者,但已治愈的IB期或更早期宫颈癌、非侵袭性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完全缓解(CR)超过10年的恶性黑素瘤或完全缓解(CR)超过5年的其他恶性肿瘤除外。
- 2. HLA-A*02:05阳性(经中心实验室确认)的患者。
- 3. 已知对CRPA1A2的任何成分或CRPA1A2注射液的任何辅料过敏,或曾对其产生速发型超敏反应的患者。
- 4. 既往暴露于其他MAGE-A1靶向治疗的患者。
- 5.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 a. 过去6个月内或当前有心脏衰竭、心肌缺血或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或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I-IV级疾病史。
- b. 筛选期间心电图QT/QTc间期延长(QTcF:> 480 ms)。
- c. 超声心动图(ECHO)显示筛选时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d. 尽管接受了药物治疗,筛选时高血压仍控制不佳(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100 mmHg)。
- e. 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其他心脏外科手术史。
- 6. 筛选时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或HBcAb阳性且HBV-DNA水平高于检测限(即各研究中心实验室的正常值上限)。但经抗病毒治疗后已达到HBV-DNA阴性且在首次给药前已接受至少2周抗病毒治疗的患者除外。此外,他们必须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继续接受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对于肝癌患者,HBV-DNA<1000IU/ml可以入组。
- 7. 筛选时HCV抗体阳性和HCV-RNA水平高于检测限(正常值上限)表明的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丙型肝炎。
- 8. 筛选时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且非特异性梅毒抗体滴度(RPR)结果阳性。
- 9.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任何其他试验用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参加任何其他临床研究。
- 10. 末次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放疗或试验药物/侵入性试验性医疗器械治疗)结束时间,至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间隔未超过2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者。
- 11.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或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 12.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合并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的感染、败血症、重度感染性肺炎和其他重度感染。
- 13. 认为存在症状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软脑膜转移的患者,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存在未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病灶或软脑膜转移(由研究者确定),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参与者除外:
- a) 筛选时的大脑影像学检查显示无中期进展证据,临床稳定至少2周,且无新发脑部转移证据。
- b)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立体定向放疗或全脑放疗。
- c)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以外的可测量疾病和/或可评价疾病。
- d)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不需要持续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
- 14. 在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计划进行大手术;治疗前尚未从任何既往侵入性操作中完全恢复。
- 15.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根据CTCAE第6.0版评估结果,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至≤1级。除外研究者认为安全性风险可接受的毒性,例如毛发脱落、疲劳、白癜风、孤立的异常实验室检查值和既往治疗导致的内分泌异常。
- 16. 参与者在既往TCE或CAR-T细胞治疗后发生≥2级ICANS(根据ASTCT标准)。
- 17. 当前(4周内)诊断为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性肺炎或其他肺部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为可能具有临床意义。
- 18. 有记录的神经系统或精神病类疾病史(如癫痫、痴呆),或自杀企图史。
- 19. 筛选时患有凝血或出血性疾病的参与者,或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抗凝或溶栓治疗的参与者。
- 20.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免疫缺陷疾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有其他获得性或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史,或有器官移植史。
- 21. 研究者确定的任何其他重度或未控制的急性或慢性疾病、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以及可能增加研究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执行和分析的酒精滥用、药物滥用等情况。
- 22.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参与者,或任何计划(其本人或其伴侣)在研究期间(包括随访期)任何时间怀孕的参与者。
- 23. 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6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北京市、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
关于实体瘤临床试验
实体瘤是对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之外的恶性肿瘤的统称,包括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等。实体瘤项目通常按瘤种、分期与驱动基因状态分层招募,方案中会明确可测量病灶的定义与评估周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 1. 在线报名 | 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
|---|---|
| 2. 初步沟通 | 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
| 3. 体检筛查 | 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
| 4. 签署知情同意 | 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 5. 入住或随访 | 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
| 6. 补助发放 | 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北京、福州、武汉、广州、济南、杭州,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