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完整版

α-clash IL-2融合蛋白实体瘤免疫I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实体瘤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9
项目要点山西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实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实体瘤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α-clash IL-2静脉输注,剂量爬坡;联合帕博利珠单抗2mg/kg或200mg,每3周一次
所在地区山西
研究中心太原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8-26

项目简介

该试验药物为“α-clash”IL-2抗体融合蛋白,是一种新型融合蛋白药物,由IL-2与靶向特定抗原的抗体融合而成,旨在通过靶向递送IL-2来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同时减少IL-2的系统毒性。其靶点可能包括肿瘤相关抗原或免疫调节分子,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抗PD-1抗体)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的治疗,特别是非小细胞肺癌等。该适应症患者通常对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需新的治疗选择。

18-80岁,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者

药物作用机制

该药物通过抗体部分靶向肿瘤微环境中的特定抗原,将IL-2局部富集于肿瘤部位,激活效应T细胞和NK细胞,促进其增殖和杀伤功能,同时可能调节调节性T细胞(Treg)活性,增强抗肿瘤免疫。联合帕博利珠单抗可阻断PD-1/PD-L1通路,解除免疫抑制,进一步恢复T细胞抗肿瘤活性。两者协同作用,旨在增强免疫应答并降低全身毒性,改善实体瘤患者的疗效。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患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2)患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流程。
  • 3)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80岁,性别不限。
  • 4)为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如为非鳞非小细胞肺癌,则须证实无 EGFR/ALK/ROS1敏感突变),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标准治疗后进展;
  • ·不能耐受标准治疗;
  • ·因各种原因无法获得标准治疗。
  • 5)按照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评分标准表现状况评分为 0或 1分。
  • 6)研究者评估患者的预期生存期 ≥12周。
  • 7)根据 RECIST 1.1评估标准,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的定义为经CT或 MRI影像学检测非淋巴结病灶可测量直径最长 ≥10 mm或单个病理性淋巴结病灶短直径 ≥15 mm。如果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放疗、消融、血管介入等)的病灶是唯一病灶,则必须有局部治疗后该病灶疾病进展的明确影像学依据。
  • 8)主要器官功能在首次给药前 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包括检测前 7天内未接受过成分输血、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促血小板生成素(TPO)、促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白介素-11和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等支持治疗:
  • a.血液学
  • i.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 ii.血小板计数(PLT)≥100×10^9个细胞/L;
  • iii.血红蛋白(HGB)≥90 g/L。
  • b.肾脏
  • i.根据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 ≥60 mL/min。
  • c.凝血
  • i.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正常值上限(ULN);
  • ii.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除非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 d.肝脏
  • i.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 ≤3.0×ULN(无肝转移),或 ≤5×ULN(有肝转移);
  • ii.总胆红素<1.5×ULN(吉尔伯特综合症除外)。
  • 9)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反应恢复至 ≤1级(抗肿瘤治疗引起的 2级神经毒性和 2级甲状腺功能减退、任何级别的脱发和色素沉着、经研究者基于临床实际情况判断的无法恢复至 ≤1级并将长期处于稳定状态的 2级 AE除外,实验室检测指标见入组标准 8)。
  •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 ≥90天期间采用高效避孕措施(包括同时使用杀精子剂和屏障法、宫内节育器、或激素避孕药)。育龄期和绝经<12个月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 7天内进行妊娠测试且结果为阴性。
  • 11)从筛查期开始,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最终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 90天内,男性患者不得捐献精子。
  • 剂量扩展研究入组标准还包括:
  • 12)患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患者愿意并能接受肿瘤基线活检。如果患者有残留的肿瘤块,则可用存档的活检样本(经冷冻或福尔马林固定)作为基线样本。对于无法获得活体肿瘤组织的患者,如既往进行过 PD-L1检测,则收集其检测结果。

主要排除标准

  • 符合以下任一排除标准的患者将被排除在本研究之外:
  • 1)已知对试验用药品制剂的任何成分或 IL-2或抗 PD-1/PD-L1抗体过敏,或既往因帕博利珠单抗或同类药物发生的药物相关 AE而永久停药者,或既往因 IL-2或同类药物发生的药物相关 AE而永久停药者。
  • 2)患者有既往治疗的严重 irAE病史,定义为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的 4级不良事件或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10 mg/天或同等剂量的泼尼松治疗>12周的 3级不良事件。
  • 3)需要治疗的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 a.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1级,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b. 首次给药前 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病史;
  • c. 心肌炎病史;
  • d. 心包填塞;
  • e. 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例如,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期间发生室性心动过速的患者将被排除;但 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无症状性左前束支传导阻滞/右束支传导阻滞的患者不用排除);
  • f. 12导联心电图 QTcF>470 msec;
  • g. 药物无法控制的癫痫;
  • h. 首次给药前 6个月内发生脑卒中、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4)已知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且一秒末用力呼气容积(FEV1)为预计正常值的 30%或以下。需注意,怀疑患有 COPD的患者必须进行 FEV1检测,若FEV1为预计正常值的 30%或以下,必须排除。
  • 5)已知中度或重度持续性哮喘,或过去 2年内有哮喘病史,或目前有任何分类的不受控制的哮喘(需注意,目前病情可控的间歇性哮喘或可控的轻度持续性哮喘的患者允许参与研究)。
  • 6)既往和目前有间质性肺炎(包括药物性)、放射性肺炎、尘肺、肺纤维化史或肺功能严重受损等肺部疾病;活动性肺结核,正在接受抗结核治疗或者首次给药前 1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者。
  • 7)首次给药前 28天内参加过任何治疗性临床研究,且入组接受治疗,除非处于观察性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生存随访阶段。
  • 8)首次给药前 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与 IL-2相关的治疗;首次给药前 14天或 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IL-15、干扰素等。
  • 9)首次给药前 120天内接受过嵌合抗原受体 T细胞免疫疗法(CAR-T)治疗或化疗;首次给药前 28天接受过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小分子靶向治疗洗脱期为14天或 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免疫治疗(免疫调节药物见排除标准7)、肿瘤栓塞术等;首次给药前 14天内接受放疗,为控制症状进行的姑息性放疗允许在首次给药前至少 7天完成;首次给药前 7天内曾接受已批准适应症用于抗肿瘤的中药治疗。经研究者评估患者可以入组的情况除外。
  • 10)已知或筛选期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癌性脑膜炎。
  • 11)首次给药前 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首次给药前 7天内接受过小手术,或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或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择期手术者(诊断性活检、插入血管通路装置除外)。
  • 12)存在其他未治疗的活动性原发性恶性肿瘤须排除,但是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 I期肿瘤)除外,如已给予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根治切除术后的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早期甲状腺乳头状癌或局部 Gleason评分 ≤6的前列腺癌、非肌肉浸润的膀胱癌等。
  • 13)首次给药前 72小时内存在活动性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定义为表现出与感染相关的持续体征/症状,尽管使用适当的抗生素或其他治疗仍无改善),或需要抗生素静脉用药(IV)。
  • 14)首次给药前 90天内出现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
  • 15)首次给药前 30天内出现严重或不愈合的伤口、瘘管、皮肤溃疡或不愈合骨折。
  • 16)首次给药前 6个月内存在腹瘘、胃肠穿孔、腹腔内脓肿或急性胃肠道出血病史。
  • 17)患者在首次给药前 30天内接种了活病毒疫苗(注:季节性流感灭活疫苗除外)。
  • 18)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炎性疾病【包括炎症性肠病(例如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憩室炎(憩室病除外)、乳糜泻、系统性红斑狼疮、Sarcoidosis综合征或 Wegener综合征(肉芽肿伴多血管炎)、Graves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垂体炎、葡萄膜炎等】须排除,但是在近 2年之内不需系统性治疗的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或格雷夫氏病,仅需要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及仅需要胰岛素替代治疗的 I型糖尿病患者可以入组。
  • 19)患有复制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活动性或未控制的乙型肝炎感染(HBsAg阳性和 HBeAg/Ab阳性且 HBV DNA滴度阳性)或丙型肝炎感染(HCV-Ab阳性且 HCV RNA滴度阳性)。然而,非活动性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HBV DNA滴度<1000 cps/mL或 200 IU/mL)或已治愈的丙型肝炎患者(HCV RNA检测阴性)可以入组。接受治疗的非复制性疾病患者入组也是可以接受的。
  • 20)患者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的治疗。
  • 21)患者已进行器官移植或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疗。
  • 22)患者患有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严重疾病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药物评估或患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解释的任何情况,如患者患有器官系统功能障碍、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不利的医疗状况或社会状况,研究者认为这些疾病或器官系统功能紊乱、医疗条件或社会状况可能会干扰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ICF)的能力、对患者合作和参与研究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或者影响对研究结果的解释。
  • 23)研究者认为患者有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用药史或其他过敏史。
  • 24)患者在首次给药前 7天内进行的妊娠检测结果为怀孕或正在哺乳期内。
  • 25)患者不愿意或无法遵守方案要求。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山西省

关于实体瘤临床试验

实体瘤是对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之外的恶性肿瘤的统称,包括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等。实体瘤项目通常按瘤种、分期与驱动基因状态分层招募,方案中会明确可测量病灶的定义与评估周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太原,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相关项目推荐

在研新药实体瘤晚期单药I期

≥18岁,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18-70 周岁招募中

N-3C01小分子实体瘤免疫I期

18-75岁,晚期/转移性/不可切除实体瘤,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

18-70 周岁招募中

B7H3/TROP2 ADC联合双抗实体瘤II期

≥18岁,ECOG 0-1,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预期寿命≥3个月,器官功能良好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18-70 周岁招募中

HMPL-A251靶向HER2实体瘤I期

≥18岁,标准治疗耐药或不耐受的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HER2+实体瘤患者

18-70 周岁招募中

SPR1020 PARP1实体瘤多线I/II期

≥18岁,经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实体瘤,优先BRCA/HRD突变乳腺癌、卵巢癌、前列腺癌、胰腺癌等

18-70 周岁招募中

JS212/213多靶点实体瘤多线II期

18-75岁,经治失败的晚期实体瘤(含肾癌、尿路上皮癌、前列腺癌、黑色素瘤)

18-70 周岁招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