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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S4131三抗骨髓瘤二线II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多发性骨髓瘤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9
项目要点贵州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多发性骨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多发性骨髓瘤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静脉输注,剂量和周期参考临床试验方案
所在地区贵州
研究中心贵阳、济南、哈尔滨、北京、长春、沈阳、石家庄、广州、南昌、南宁 等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8-26

项目简介

BCMA/GPRC5D/CD3 三特异性抗体

≥18岁,多发性骨髓瘤、浆细胞白血病或轻链型淀粉样变性患者,伴可测量病灶

药物作用机制

QLS4131通过其三个结合域发挥作用:BCMA和GPRC5D结合域分别识别肿瘤细胞表面的两种抗原,CD3结合域则与T细胞表面的CD3分子结合,从而将T细胞招募至肿瘤细胞附近,形成免疫突触,激活T细胞并诱导其对肿瘤细胞的杀伤。这种双靶点设计可能减少因单一抗原丢失导致的肿瘤逃逸,同时增强T细胞激活信号,促进细胞毒性T细胞介导的肿瘤细胞凋亡。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参与研究的每例试验参与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所有入组标准:
  • 1. 试验参与者自愿参加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2. 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 3. 根据2016年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诊断标准确诊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及相关指南明确诊断的浆细胞白血病和原发性轻链型淀粉样变性等患者;
  • 对于多发性骨髓瘤和浆细胞白血病患者筛选时存在可测量病灶,定义为符合以下任何一项:
  • 1) 血清M蛋白水平≥0.5 g/dL(5 g/L);
  • 2) 尿M蛋白水平≥200 mg/24 h;
  • 3) 血清免疫球蛋白游离轻链≥10 mg/dL(100 mg/L)且血清免疫球蛋白κ/λ游离轻链比异常。
  • 对于轻链型淀粉样变性患者:存在可测量病灶,定义为:受累的血清游离轻链≥50 mg/L且轻链比值异常或血清游离轻链差值(dFLC,受累轻链和未受累轻链差值)≥50 mg/L;
  • 4. 血液学满足以下条件:
  • 1) 血红蛋白:≥8.0 g/dL(80 g/L,≥5 mmol/L)(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不能输注过红细胞[RBC];允许使用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
  • 2) 血小板(PLT):血小板计数 ≥75×109/L(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不得接受过输血支持或血小板刺激因子);
  • 3)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不得接受过生长因子的支持治疗)。
  • 5. 生化实验室检查值满足以下条件:
  • 1)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AST):≤3.0×正常上限(ULN);
  • 2) 肌酐清除率(CrCl):≥30 mL/min/1.73m2,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 3) 总胆红素(TBIL):≤2.0×ULN(先天性胆红素血症患者除外,例如Gilbert综合征,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直接胆红素≤1.5×ULN);
  • 4) 校正血清钙:≤14 mg/dL(≤3.5 mmol/L)或游离离子钙≤6.5 mg/dL(≤1.6 mmol/L);
  • 5)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6.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ECOG PS)评分0~1分;
  • 7. 预计生存期≥3个月;
  • 8. 有生育能力的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1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至少2种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用药前10-14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9. 男性试验参与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试验用药品末次给药后100天内不出于生殖目的而捐献精子;
  • 10.试验参与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试验用药品末次给药后至少100天内不以辅助生殖为目的捐献卵子(卵细胞、卵母细胞)或冷冻卵子以供将来使用。因抗癌治疗可能损害生育力,试验参与者应考虑在开始研究治疗前保存卵子;
  • 11.愿意并能够遵循本方案规定的禁忌和限制事项。

主要排除标准

  •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标准,即排除:
  • 1. 既往发生过与任何T细胞重定向治疗(例如,CD-3重定向技术或CAR-T细胞疗法)相关的3级及以上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 2. 患者在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接受过以下既往抗肿瘤治疗:
  • 1) 既往接受过BCMA/GPRC5D/CD3靶向治疗;
  •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以下情形除外:
  • a. 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细胞毒治疗、小分子靶向药物,以时间长者为准,若半衰期未知,则洗脱期为2周;
  • b. 1周内接受过免疫调节治疗;
  • c. 3个月内接受过基因修饰的过继性细胞治疗(例如嵌合抗原受体 T细胞[CAR-T]、自然杀伤细胞[CAR-NK]治疗);
  • d. 2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 e. 2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
  • 3. 既往对泊马度胺不耐受(适用于含泊马度胺治疗队列);
  • 4. 既往对来那度胺不耐受(适用于含来那度胺治疗队列);
  • 5. 既往对QL2109不耐受(适用于含QL2109治疗队列);
  • 6. 在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减毒活疫苗,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种减毒活疫苗;
  • 7. 除了脱发(任何级别)或周围神经病变(≤2级周围神经病变或≤1级周围神经病变伴疼痛)外,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均未恢复至≤1级(血液学和生化满足入选标准4和5即可);
  • 8. 在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皮质类固醇激素的累计等效剂量相当于≥140 mg泼尼松(不包括治疗前用药);
  • 9. 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
  • 1) 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接受过异体移植的患者必须已停用所有的免疫抑制剂6周,并且没有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症状或体征;
  • 2) 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12周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 10.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或表现出多发性骨髓瘤累及脑膜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如果两者中任意一种疑似诊断,则要求全脑核磁共振成像(MRI)和腰椎穿刺细胞学检查呈阴性;
  • 11.确诊华氏巨球蛋白血症、POEMS综合征(多发神经病、器官巨大症、内分泌病、单克隆蛋白[M蛋白]和皮肤病变)、任何形式的非轻链型淀粉样变性;
  • 12.签署知情同意前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的患者(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 13.已知对试验用药品或其辅料有过敏反应、超敏反应或不耐受;
  • 14.需要持续吸氧才能维持足够血氧饱和度水平的肺损害;
  • 15.以下心脏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Ⅲ期或Ⅳ期充血性心力衰竭;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接受过冠状动脉搭桥术;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或不明原因的晕厥;严重的非缺血性心肌病病史;
  • 16.任何严重的基础疾病,例如:
  • 1) a)乙型肝炎感染(HBV-DNA阳性);b)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即HCV-RNA检测结果阳性;c)HI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
  • 2) 严重的病毒、细菌、或未被控制的系统性真菌感染;
  • 3)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记录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史;除外白癜风、已消退的儿童特应性皮炎以及既往的Graves病(首次给药前根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患者甲状腺功能正常);
  • 4) 基础疾病不利于患者在研究中心接受或耐受计划治疗、理解知情同意书,或者任何研究者认为参加研究不符合患者最佳利益(例如损害健康)的状况,或者任何可能会阻止、限制或混淆研究方案规定评估的其他状况;
  • 17.怀孕、处于哺乳期、或在参加本研究期间或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100天内计划怀孕、不能采取可靠避孕措施;
  • 18.在首次给药前的2周内曾经做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尚未从手术中完全恢复,或者在预期参与本研究治疗期间至末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后2周内计划进行重大手术;
  • 19.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脑血管意外或存在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肺栓塞、深静脉栓塞或其他严重血栓栓塞事件;已痊愈的深静脉或浅静脉血栓栓塞事件除外;
  • 20.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重要脏器出血的患者;
  • 21.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增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可能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23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贵州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北京市、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广东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陕西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云南省、湖南省、河南省、天津市、湖北省

关于多发性骨髓瘤临床试验

多发性骨髓瘤起源于浆细胞,以骨痛、贫血、肾功能异常为主要表现。蛋白酶体抑制剂、免疫调节剂与 CD38 单抗的联合方案是常见治疗组合,复发难治人群的在研方案较多。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贵阳、济南、哈尔滨、北京、长春、沈阳、石家庄、广州、南昌、南宁、南京、杭州 等 23 个城市,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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