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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1410双抗+仑伐替尼宫颈癌二三线II/III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宫颈癌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9
项目要点天津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期,I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宫颈癌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宫颈癌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I期,II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LB1410静脉输注,联合仑伐替尼口服,剂量频率未明确
所在地区天津
研究中心天津、重庆、成都、南宁、长沙、合肥、郑州、广州、杭州、北京 等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8-26

项目简介

LB1410:抗PD-1/TIM-3双特异性抗体; BL4330:新型双功能免疫治疗分子,靶向CLDN18.2(紧密连接蛋白18.2)和IL-10(白细胞介素-10)​​

18岁以上,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标准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既往抗PD-1/PD-L1治疗或irAE,≤3线

药物作用机制

LB1410通过同时阻断PD-1和TIM-3信号通路,解除肿瘤微环境中的免疫抑制,恢复T细胞的抗肿瘤活性。BL4330通过靶向CLDN18.2(可能在肿瘤细胞表面高表达)发挥抗肿瘤作用,并局部递送IL-10以调节免疫微环境。仑伐替尼通过抑制VEGFR、FGFR等受体酪氨酸激酶,阻断肿瘤血管生成和增殖。三药联合可能协同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经组织学确诊为宫颈鳞状细胞癌、宫颈腺鳞癌或HPV相关型宫颈腺癌。
  • 2.经标准治疗之后发生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复发或转移阶段治疗线数不超过3线,且满足2-a或2-b;
  • a.受试者既往接受的宫颈癌治疗方案中有且仅有一个治疗线数包含抗PD-1/抗PD-L1治疗(针对FIGO2014III-IVA期宫颈癌患者的抗PD-1/抗PD-L1治疗算作一个线数的抗
  • PD-1/抗PD-L1治疗,抗PD-1/抗PD-L1治疗后需进展);至少接受4周期抗PD-1/抗PD-L1治疗且治疗期间18周内无影像学进展;
  • b.受试者既往未经已知抗PD-1/抗PD-L1治疗但参加过含抗PD-1/抗PD-L1研究药物的双盲临床研究,且研究期间发生过典型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相关的irAE(研究者判定与临床试验研究用药可能有关);在此临床研究中至少接受4周期治疗且18周内无影像学进展(在获得确切的盲底信息前,该部分受试者的疗效数据作为有效性分析集EAS的独立部分,单独统计分析)。
  • 3.筛选时至少有1个根据RECISTv1.1标准评估的可测量病灶。
  • 4.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至少18周岁(含)。
  • 5.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0或1,在过去2周内无恶化。
  • 6.研究者评估预期生存时间≥12周。
  • 7.按下列定义,有充足的血液学功能:
  • a.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研究治疗前2周内(≤14天)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如非格司亭;
  • b.血小板计数≥90×109/L,在研究治疗前2周内(≤14天)未输血或应用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等药物。联合LB4330的受试者,要求血小板计数≥120×109/L;
  • c.血红蛋白≥90g/L,研究治疗前2周内(≤14天)未输血或未应用促红细胞生成素等药物。
  • 8.AST和ALT均≤3×ULN(如果已知患者有肝转移,则AST和ALT<5×ULN);总胆红素≤1.5×ULN(因已被记录的基础疾病Gilbert综合征或家族性良性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导致的血清胆红素升高者除外);且血清白蛋白≥30g/L。
  • 9.充分的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当血清肌酐≥1.5×ULN时,肌酐清除率≥40 mL/min(通过Cockcroft-Gault公式)。
  • 10.凝血功能要求如下:
  • a.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b.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除外正在接受华法林抗凝治疗的患者,对于其INR要求为≤3×ULN)。
  • 11.筛选期IL-6检测水平低于40pg/mL。
  • 12.在采用或不采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情况下血压(BP)控制充分,定义为BP≤150/90mmHg并且在入组之前1周内抗高血压药物保持不变;不含仑伐替尼的队列要求BP≤
  • 160/100mmHg。
  • 13.开始研究用药前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洗脱期(包括内分泌/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
  • a.上一次细胞毒性化疗、免疫治疗或生物制剂治疗至少洗脱3周;
  • b.既往激素治疗、小分子靶向药物至少洗脱2周;
  • c.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至少洗脱2周;
  • d.任何放疗至少洗脱往AE已恢复至基2周;
  • e.任何相关毒性或既线或≤1级NCICTCAE5.0(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内分泌异常等)。
  • 14.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15.患者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16.患者能够并愿意遵守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与研究相关的程序。

主要排除标准

  • 1.包含仑伐替尼队列,受试者满足下述任一条件则无资格参与本研究:
  • a.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 b.患有出血(如有临床意义的血尿、呕血、咯血等)、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药物者(阿司匹林≤100mg/d预防性用药除外)c.尿蛋白≥2+,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
  • d.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可能影响仑伐替尼口服吸收者;e.肿瘤发生肠转移者或现有≥3级胃肠道或非胃肠道瘘管者;
  • f.既往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者。
  • 2.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3.诊断为宫颈小细胞(神经内分泌)癌、肉瘤或粘液性腺癌、胃型腺癌、透明细胞型腺癌及其他特殊类型的腺癌者。
  • 4.既往免疫治疗中发生过≥3级免疫相关AE(irAEs)(激素替代治疗可控制的3级内分泌异常除外);
  • 5.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症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包括乳糜泻)需要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和/或免疫抑制剂药理学剂量者。除外与医学监查员和申办方讨论后的以下情况:白癜风、已缓解的哮喘/特应性疾病、可通过替代疗法治疗且筛选期达到临床稳定的1型糖尿病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或任何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 6.在计划的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需要接受全身性皮质类固醇(≥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患者。无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外用给药类固醇和肾上腺替代类固醇(泼尼松≤15mg每日一次当量)。允许眼用、鼻用、吸入和关节内注射应用类固醇;允许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7.有以下任一既往治疗:
  • a.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如:剖腹术、开胸术、脏器切除术等)、发生严重创伤等(对于置换静脉输液滴管是可以接受的);尚未从既往手术中完全恢复;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改善肿瘤并发症或减少肿瘤并发症风险的手术(如:宫颈癌受试者进行肾造瘘术或尿道支架置入术等);计划在首次给药后的30天内(由研究者决定)进行重大外科手术者(除外进行如全身性端口的放置、芯针活检局部手术,前提是该手术在研究治疗药物首次给药时的至少24h之前完成);
  • b.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c.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 d.有异体器官移植、异体外周造血干细胞移植或骨髓移植史。
  • 8.HIV检测阳性者,活动性梅毒,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注:如果HBsAg(+)和/或HBcAb(+),则需检测HBV-DNA,结果必须<
  • 500IU/mL或<2500copies/mL或<正常值上限(ULN)方可入组。如HCV抗体(+),则必须检测HCV-RNA,结果需<正常值上限(ULN)方可入组。允许纳入接受除干扰素外的抗病毒治疗的患者。
  • 9.过去3年内患过其他恶性肿瘤(除外经单一手术治疗并达到连续3年以上的无疾病生存(DFS)的恶性肿瘤、或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乳腺或宫颈原位癌浅表性或非浸润性膀胱癌)。
  • 10.存在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有症状或入组前4周需要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物治疗的不稳定脑转移(除外脑转移无症状或经治疗后稳定4周以上且不需要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物治疗者)。
  • 11.首次给药前14天内任何需要全身应用抗生素的严重感染,或需接受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12.未控制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以筛选期的空腹血糖(FBG)>10mmol/L证实的)、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对参与研究患者构成风险的其他疾病。
  • 13.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包括脑血管意外(如短暂性脑缺血、脑出血、包括腔隙性脑梗塞等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14.伴有临床症状且不稳定的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者;接受过胸膜腔内灌注治疗的患者,需在胸水稳定后14天及以上入组。
  • 15.有膀胱阴道瘘、结肠阴道瘘或直肠阴道瘘既往史或现病史。
  • 16.首次给药之前28天出现任何晕厥或癫痫发作。
  • 17.心血管功能障碍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研究之前3个月内未能控制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Ⅱ级)、未良好控制的心律失常);近6个月内的心肌梗死、不稳定型的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心包炎、脑血管意外或其他急性未控制的心脏病。心电图检查女性QTcF>470毫秒、男性QTcF>450毫秒(QTcF=QT/RR1/3,若首次女性QTcF≥470毫秒、男性QTcF≥450毫秒,可再连续检查2次心电图取3次QTcF 中位数),或先天性长QT综合征。心脏彩超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50%(通过多门控采集(MUGA)或超声心动图测量的)。
  • 18.已知存在间质性肺病,该病有症状或可能妨碍可疑的与药物相关肺毒性的发现或管理,放化疗引起的且目前没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除外。
  • 19.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怀疑有活动性TB的受试者,研究者需完善相关检查排除诊断。
  • 20.伴有累及中枢神经系统的疾病(除外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治疗的、临床稳定且不需要接受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既往脑转移患者),或有NCICTCAE5.0评估标准3级及
  • 以上药物相关的中枢神经系统毒性既往史。
  • 21.已知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或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产生严重超敏反应的病史;或已知对抗PD-1/抗PD-L1抗体、TIM-3、白介素-10或其任何辅料成份有过敏或超敏反应史者。
  • 22.既往使用过本研究同等机理的药物(如:PD1单抗联合TIM3单抗、PD1和TIM3双特异抗体),除外单独用过PD-1/PD-L1单抗或TIM3单抗。
  • 23.患有严重精神障碍史、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酗酒者。
  • 24.有任何其他疾病(包括严重医学或精神疾病/状况)或发生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指标异常时,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研究的完整性或受试者参与研究。
  • 25.(仅限含LB4330队列)既往2年内任何抗肿瘤治疗中发生过血小板相关的IV度骨髓抑制,既往使用过含IL-10成分的药物。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7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天津市、重庆市、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安徽省、河南省、广东省、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江西省、上海市

关于宫颈癌临床试验

宫颈癌与人乳头瘤病毒(HPV)持续感染密切相关。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免疫治疗与抗体偶联药物(ADC)方向是当前研究热点。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天津、重庆、成都、南宁、长沙、合肥、郑州、广州、杭州、北京、济南、昆明 等 17 个城市,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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