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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P-A19 ADC实体瘤多线I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实体瘤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10
项目要点广东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实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实体瘤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静脉输注,剂量递增,每3周一次
所在地区广东
研究中心广州、沈阳、武汉、重庆、长春、杭州、北京、郑州、长沙、上海 等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8-26

项目简介

抗体偶联药物(ADC)

18-75岁,无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FRα阳性优先

药物作用机制

SIBP-A19通过其抗体部分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FRα,随后被内吞进入细胞,释放细胞毒性载荷(为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基于排除标准),导致DNA损伤和细胞凋亡。此外,ADC的靶向作用可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毒性,并可能通过旁观者效应增强抗肿瘤活性。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才可入组本研究:
  • 1. 自愿参与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年龄 18~75 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 3. 入组受试者应符合下述:
  • (1) 第一阶段:剂量递增阶段: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无标准治疗、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优先纳入但不限于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原发性腹膜癌、子宫内膜癌和非小细胞肺癌);
  • (2) 第二阶段:剂量拓展阶段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无标准治疗、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 FRα阳性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优先纳入但不限于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原发性腹膜癌、子宫内膜癌和非小细胞肺癌);
  • (3) 第三阶段:适应症拓展阶段
  • • 队列 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既往接受过 1~3 线治疗的 FRα阳性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性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或输卵管癌;
  • • 队列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无标准治疗、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 FRα阳性晚期或转移性子宫内膜癌;
  • • 队列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无标准治疗、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 FRα阳性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 4.愿意并能够提供足够的新鲜采集或存档的肿瘤组织样本或提供满足要求的正规机构检测报告;
  • 5. 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根据 RECIST v1.1 标准;造影剂过敏及其它禁忌症患者,采用平扫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平扫磁共振成像(MRI),其余均采用增强 CT 或增强 MRI;既往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不作为靶病灶,除非病灶发生明确进展];
  • 6.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评分 0~1;
  • 7. 预计生存期≥3 个月;
  • 8. 筛选期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在使用试验药物前 14 天内,未接受如输血、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促血小板生成素(TPO)、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白介素(IL)-11):
  • •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1.5×109/L,血小板(PLT) 计数≥90×109/L,血红蛋白(HGB)≥90 g/L;
  • •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患者可放宽至 5×ULN);碱性磷酸酶(ALP)≤2×ULN(骨转移或肝转移患者可放宽至 5×ULN);
  • • 肾功能:尿素/血清尿素氮(BUN)和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按照 Cockcroft-Gault 公式);
  • • 凝 血 功能 : 国 际 标准 化 比 值 (INR ) 和 凝 血 酶原 时 间 (PT )≤1.5×ULN;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使用 Fridericia 校正公式按心率校正的 QT 间期计算值 QTcF<480 ms,无心力衰竭的症状或体征,且经综合评估“无严重心功能障碍”;
  • 9. 筛选期育龄女性血妊娠试验阴性,生育年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主要排除标准

  •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的患者不能入组本研究:
  • 1. 受试者患有下列肿瘤者:
  • • 试者既往 5 年内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未愈(不包括已明显得到治愈的恶性肿瘤,如甲状腺癌、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及宫颈原位癌等);
  • • 受试者有未经治疗的影像学证实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 • 脑膜转移者;
  • • 脑转移者,但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根治性脑转移治疗(放疗或手术),影像学证实稳定已维持至少 4 周,且已停止全身性激素、抗癫痫、惊厥药物等治疗大于 2 周、无临床症状的患者可以入组。
  • 2. 受试者的既往治疗史、手术史有如下情况者或计划试验期间内接受下列抗肿瘤治疗者:
  • • 既往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的药物[如伊立替康、拓扑替康、倍罗替康、德曲妥珠单抗(DS-8201)];
  •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说明书明确包含有抗肿瘤作用的中成药;
  • • 正处于术后 6 个月内行辅助治疗的患者;
  • • 未从上次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恢复至正常或≤1 级(脱发除外)的患者;
  •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放射治疗或手术伤口未愈合、溃疡或骨折的患者;首次给药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生物治疗、化疗或接受其他临床试验药物等系统治疗的患者;
  • • 首次给药前 1 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如咯血、呕血、便血或黑便),且需临床处置的或未接受过临床处置但预期后续可能需要进行临床处置的受试者;6 个月内有接受治疗的消化道溃疡或穿孔史,且无痊愈的内镜检查证据;6 个月内有肠梗阻病史;
  • • 试验期间计划接受任何其他抗肿瘤治疗(化疗、放疗、免疫治疗、除促红细胞生成素外的细胞因子治疗)的患者(前列腺癌患者降低睾酮治疗除外);
  • • 首次给药前 1 周内接受过免疫抑制剂或全身给药的皮质类固醇类药物达到免疫抑制作用的剂量(强的松>10 mg/d 或等效剂量);
  • 3. 受试者的既往疾病史或实验室检查有下列异常者:
  • • 凝血功能异常且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或给药前 2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 400 mL 者;
  •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 • 既往有间质性肺疾病/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筛选期影像学不能排除间质性肺疾病/肺部炎症可能的患者;
  • • 已知有药物滥用史、酗酒史或吸毒史,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
  • 4.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筛选期伴有严重的、进展性、或者未能控制的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判定受试者参加研究会增加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存在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 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心脏疾病,如控制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NYHA)II 级及以上]、不稳定型心绞痛史、过去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有临床意义且需要临床干预的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
  • 速、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 度传导阻滞);
  • 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药物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活动性感染等):
  • • 筛选期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经药物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 mmHg);
  • • 药物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经药物治疗后空腹血糖≥10.0 mmol/L);
  • •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有临床意义的甲状腺疾病;
  •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发生的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并发症住院治疗、菌血症或重症肺炎);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治疗性静脉抗生素的活动性感染(接受预防性抗生素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 • 筛选期梅毒螺旋抗体阳性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已知的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或 HBcAb 阳性,且HBV DNA 病毒载量≥103拷贝数/mL 或>500 IU/mL(或参研中心的阳性检测值下限)]或者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
  • 性且 HCV RNA 阳性);
  • 6. 筛选期腹水、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未控制或需要引流者,或首次给药前4 周内进行过浆膜腔积液引流者;
  • 7. 必须服用含叶酸的补充剂的患者(例如叶酸缺乏症);
  • 8. 有严重过敏史,对蛋白制品、CHO 细胞产品及其他重组人或人源化抗体或对本试验药物组分等过敏者;
  • 9. 妊娠、哺乳期女性;
  • 10. 研究者认为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患者。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2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广东省、辽宁省、湖北省、重庆市、吉林省、浙江省、北京市、河南省、湖南省、上海市、山东省、福建省

关于实体瘤临床试验

实体瘤是对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之外的恶性肿瘤的统称,包括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等。实体瘤项目通常按瘤种、分期与驱动基因状态分层招募,方案中会明确可测量病灶的定义与评估周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广州、沈阳、武汉、重庆、长春、杭州、北京、郑州、长沙、上海、济南、福州,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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