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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分子联合PD-1实体瘤二线免疫I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实体瘤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10
项目要点山东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实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实体瘤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小分子抑制剂口服联合PD-1单抗静脉输注
所在地区山东
研究中心济南、郑州、成都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8-26

项目简介

该试验药物为一种靶向小分子抑制剂,联合PD-1单抗用于经治实体瘤的二线治疗。适应症包括肺鳞癌、宫颈鳞癌、卵巢癌、头颈鳞癌、食管癌、鼻咽癌、三阴乳腺癌和结直肠癌等,均对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反应不佳或耐药。小分子抑制剂可能靶向特定信号通路(如PARP-7,),以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

18-75岁,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耐药或反应不佳的晚期实体瘤患者,≤1线含化疗方案

药物作用机制

该小分子抑制剂可能通过抑制特定靶点(如PARP-7,)调节肿瘤微环境,增强免疫原性,从而逆转对PD-1单抗的耐药性。联合PD-1单抗可恢复T细胞抗肿瘤活性,协同抑制肿瘤生长。具体机制需进一步验证。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入选的受试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标准:
  • 1)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性别不限。
  •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经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标准治疗、拒绝标准治疗、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根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存在 1 个可测量病灶。
  • 3)晚期/局部晚期治疗背景下,接受过≤1 线含化疗的系统性治疗方案者(若新辅助或辅助化疗 6 个月内进展,视为 1 线系统性治疗)。
  • 4)既往使用过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方案:包括且不限于 PD-1/L1 抑制剂、CTLA-4抑制剂等,无论单独、联合或序贯使用。并且使用该方案后评估为疾病进展(PD)、疾病稳定(SD)或研究者评估对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反应不佳的患者,即患者对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已经出现无反应或反应不佳的情况,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 a.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原发性耐药;
  • b.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获得性耐药;
  • c. 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最佳疗效为 SD;
  • d. 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最佳疗效为 CR 或 PR,疗效逐渐减弱,最终评价为 SD;
  • e. 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停药前达到 CR 或 PR,但进展距离末次用药时间≤12 周。
  • 5)预计生存时间≥3 个月。
  • 6)ECOG 评分 0-1 分。
  • 7)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接受相关实验室检查,检查结果符合以下标准(在筛选期接受相关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肾脏替代治疗等的前提下):
  • 血常规:
  • 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5×109/L
  •  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
  •  血红蛋白(Hb)≥ 90g/L
  • 肝功能:
  •  总胆红素(TBIL)≤ 1.5×ULN
  •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
  •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ULN
  •  对有原发肝癌或肝转移或有Gilbert综合征的患者,ALT和AST≤5×ULN,TBIL≤3×ULN
  • 肾功能:
  •  肌酐清除率≥50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详见附录 3);
  • 凝血功能:
  •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ULN
  • 8)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参加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使用适当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给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9)理解并愿意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循研究方案进行治疗、访视以及进行其他研究程序。

主要排除标准

  • 满足下述条件之一者,不得作为受试者入选:
  • 1)接受过 PARP-7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 2)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使用过 CYP3A4 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的患者。
  • 3)既往接受过下列任何一项治疗:
  • a.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全身化疗、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大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等)治疗,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的患者;
  • b.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内分泌治疗、小分子靶向治疗的患者;
  • c.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1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或中成药制剂”治疗的患者;
  • d.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6 周内,接受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的患者;
  • e.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射治疗的患者;
  • f.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临床试验药物治疗的患者;
  • g.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根治性放射治疗的患者。
  • 4)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者,伤口尚未完全愈合者,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手术的患者。
  • 5)不稳定性脑转移、脑膜转移。
  • 6)既往 5 年内有第二原发恶性肿瘤病史。除外:进行了治愈性治疗,在研究治疗前 2 年内未复发的肿瘤,以及任何被认为是惰性的且不需要任何治疗的肿瘤。
  • 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CTCAE (V5.0) 1 级及以下者,CTCAE (V5.0) 2 级外周神经毒性和任何级别的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8)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如大量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需要反复引流,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 9)由研究者评估有严重或不受控制的其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  严重或不受控制的以下疾病:糖尿病、高血压控制不佳(规范降压方案下,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癫痫、慢性阻塞性肺病、间质性肺炎(或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活动性非传染性肺炎)、肺间质纤维化、帕金森病、活动性出血、无法控制的感染。
  •  认知功能障碍、精神疾病史、其他不受控制的伴发疾病、酒精依赖、激素依赖或药物滥用者。
  •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 抗体阳性,或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 HBsAg 阳性者,且外周血 HBV DNA 滴度检测≥200IU/mL 或≥1000 拷贝量/mL 或超出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HCV 抗体检测阳性者,且 HCV RNA 检测超出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活动性梅毒患者。
  • 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或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胃肠道溃疡和胃肠道出血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 PPI 类抑酸药物的胃部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  既往存在反复发作,药物治疗后仍不能良好控制的甲状腺功能显著异常。
  •  临床严重的非内分泌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导致先前免疫治疗停止(如肺炎、心肌炎、神经病变或肾炎)。
  •  过去 3个月内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有临床记录的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疾病。不需要全身治疗的受试者白癜风、牛皮癣或脱发等疾病无需排除。替代疗法(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不属于全身治疗的一种形式。
  • 10)既往使用免疫治疗期间经历 3 级或更高级别 irAE 的患者。
  • 11)心功能不全的受试者,包括以下任何一种:
  •  既往 6 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死、根据纽约心脏协会标准分类为 II/III/IV 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律失常的受试者。
  •  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50%。
  •  使用 Fridericia 公式矫正的 QT 间期(QTcF)>470msec(女性),QT 间期(QTcF)>450msec(男性)。
  • 12)妊娠期(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或哺乳期的受试者。
  • 13)既往有严重过敏史(如过敏性休克)的受试者,或对研究药物相关辅料或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 14)不能遵循方案规定“首次服药前 7 天和整个 BY101921 治疗期间避免摄入葡萄柚(又称西柚)、石榴、橙子或青柠檬(或由这些水果榨成的汁,制成的酱)”者。
  • 15)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3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

关于实体瘤临床试验

实体瘤是对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之外的恶性肿瘤的统称,包括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等。实体瘤项目通常按瘤种、分期与驱动基因状态分层招募,方案中会明确可测量病灶的定义与评估周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济南、郑州、成都,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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