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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8177 ENPP1抑制剂实体瘤I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实体瘤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10
项目要点上海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实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实体瘤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口服,多剂量组,28天为一周期,直至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所在地区上海
研究中心上海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8-26

项目简介

ENPP1抑制剂

≥18岁,ECOG 0-1,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药物作用机制

ZX-8177作为ENPP1抑制剂,其作用机制是通过阻断ENPP1酶对cGAMP的降解,提高肿瘤微环境中cGAMP的水平。cGAMP是STING(干扰素基因刺激因子)通路的天然激动剂,其积累可激活STING,进而触发TBK1-IRF3信号级联,诱导I型干扰素(如IFN-β)和其他促炎细胞因子的产生。这些因子可促进树突状细胞成熟和T细胞浸润,将“冷”肿瘤转化为“热”肿瘤,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此外,STING激活还可能抑制肿瘤血管生成和增殖。通过这一机制,ZX-8177有望克服免疫抑制微环境,恢复机体对肿瘤的免疫监视功能。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并遵循研究程序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 2男女不限,签署ICF时年龄≥ 18岁;
  • 3最短预期生存期≥ 3个月(由研究者评估确定);
  • 4ECOG评分为0-1;
  • 5经组织学/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肿瘤: 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或经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复发,或不耐受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瘤;
  • 6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该病灶之前未经放射治疗或放疗后出现明显的疾病进展;
  • 7足够的器官功能: a)肾脏: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140-年龄]×体重[kg] × [0.85,仅对于女性])/(72 × 肌酐 (mg/dl))】;尿蛋白定性≤1+;如尿蛋白定性≥2+,则需进行24 h尿蛋白定量检查,如24 h尿蛋白定量 1.5×109/L;血红蛋白水平≥ 90 g/L;血小板计数≥ 90×109/L(不允许为了满足入组要求,而在入组前14天内接受过有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功能的药物);
  • 8筛选时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满足至少1条以下标准): a)已行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输卵管切除术,或 b)经医学确认卵巢衰竭,或 c)经医学确认,生理性原因情况下,至少连续12个月停经(除外使用放化疗或雌孕激素类药物、其他病理性因素)
  •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ZX-8177末次给药后6个月(女性)或3个月(男性)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a)包括激素类处方口服避孕药、避孕注射剂、避孕贴片、避孕环、宫内节育器、屏障法(例如避孕套、隔膜或宫颈帽)或杀精泡沫、乳膏或凝胶,或 b)实行完全禁欲,或 c)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唯一性伴侣是证实不育的男性;
  • 10男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ZX-8177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避免捐献精子。

主要排除标准

  • 1既往使用过ENPP1抑制剂或STING激动剂;
  • 2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抗肿瘤药物治疗,(其中14天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物、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药物、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批准上市用于抗肿瘤治疗的现代中药制剂;6周内接受过丝裂霉素C、或亚硝基脲类化疗药物 ),除外针对骨转移的双膦酸盐;
  • 3既往免疫治疗过程中曾发生免疫相关性不良事件(irAE)等级≥3级者;
  • 4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进行过放疗;允许在研究入组前一周完成以缓解局部症状为目的的姑息性放疗(非靶病灶照射、非靶病灶的局部给药);
  • 5入组前1个月或少于 5 个半衰期内参与其它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已经从其它临床研究中出组,仅进行后续生存期随访者除外);
  • 6既往接受过任何器官移植,包括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但无需免疫抑制的移植(例如角膜移植,毛发移植)除外;
  • 7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需要全身麻醉的大手术或肝脏消融、肝动脉介入治疗等;或开始用研究药物之前2周内进行了需要局部麻醉/硬膜外麻醉的手术;或受试者计划手术,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需要进行手术;或给药前有未解决的术后并发症(重大手术定义为全麻手术或有明显切口的手术);
  • 8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或外科手术的并发症/后遗症>1 级或未缓解至基线(CTCAE v5.0,脱发或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 9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活疫苗、灭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活疫苗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带状疱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COVID、卡介苗(BCG)和伤寒疫苗;灭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如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鼻内流感疫苗(例如 FluMist®)等;
  • 10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癌性脑膜炎(含软脑膜癌病)的受试者;如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需要研究者评估没有症状且稳定至少3个月;
  • 11过去5年内有另一种恶性肿瘤病史,除非仅通过手术治愈并持续无病生存;已切除的早期原位癌除外;
  • 12无法控制的电解质紊乱(如低钙、低镁、低钾血症);
  • 13吞咽困难;
  • 14有临床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 15首次开始用研究药物之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剂量(强的松>10mg/d或等效剂量)的全身用药(如皮质类固醇),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 mg/天强的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
  • 16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活动性心脏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一项: a.长QT综合征病史或已证实有长QT综合征家族史; b.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 c.入组前6个月内合并有不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和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 d.当前体内植入了用于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除颤装置或者心脏起搏器; e.已知必须使用延长QT间期的合并用药; f.用Fridericia公式计算的心率校正后的基线QTcF间期> 450msec(男性)和> 470msec(女性); g.完全左束支传导阻滞或完全右束支传导阻滞合并有左前分支阻滞(双束支传导阻滞); h.超声心动图提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i.给药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或搭桥、支架手术,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心脏疾病;
  • 17存在经研究者认为任何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严重的和/或未控制的合并疾病,如: a.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定义为静息状态下收缩压≥150mmHg和/或舒张压≥95mmHg,且经二种以上不同治疗机制降压药物治疗仍不能使血压达标者); b. 基线糖化血红蛋白>8.0%;
  • 18有活动性感染者,包括入组前14天内患有临床上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疾病如急性肺炎、不明原因持续发热等;或者符合下列任何一条者:a)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病史;b) 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定义为 HBsAg 阳性且 HBV DNA 拷贝数超过正常值上限,或者HCV-Ab 阳性 ; c) 伴活动性结核病受试者(具有暴露史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同时存在临床表现和/或影像学表现);d) 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e) 巨细胞病毒(CMV)感染等;
  • 19已知的药物诱导的肝损伤、慢性活动性肝炎、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由胆结石引起的持续肝外性梗阻、肝硬化或门静脉高压症病史;
  • 20患有严重肺病(既往有过或合并严重间质性肺病、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肺功能不全、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病史);
  • 21可能限制研究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功能障碍,包括动力障碍、吸收不良综合征、或炎症性肠病、慢性腹泻、克罗恩病,和/或之前有影响吸收的外科手术;
  • 22有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者;
  • 23怀孕期或哺乳期女性;
  • 24过敏体质或有严重过敏史;
  • 25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 26受试者有自身免疫病史、或有活动性、已知或怀疑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与抗磷脂综合征相关的血管血栓形成、韦格纳肉芽肿、干燥综合征、贝尔麻痹、格林-巴利综合征、多发性硬化症、自身免疫性血管炎、甲状腺疾病、或肾小球肾炎)。有下列病症的受试者可以入选:白癜风,I型糖尿病,只需要用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所致的残留性甲状腺功能减退,或预计没有外界因素刺激不会复发的病症;
  • 27研究期间预期会采用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者;
  • 28患者目前正在接受已知为OATP1B1、OATP1B3和OAT3的抑制剂,且在开始研究药物之前1周(或该药的5个半衰期内,以长者为准)及研究期间不能停止服用;
  • 29存在经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它情况。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上海市

关于实体瘤临床试验

实体瘤是对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之外的恶性肿瘤的统称,包括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等。实体瘤项目通常按瘤种、分期与驱动基因状态分层招募,方案中会明确可测量病灶的定义与评估周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上海,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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