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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8008联合双免疫实体瘤二线II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实体瘤 招募中 更新于 浏览 13
项目要点广东地区肿瘤新药试验(II期)项目正在招募:面向实体瘤人群,18 至 70 周岁,体重指数 18-28。

项目信息一览

适应症实体瘤
项目类型肿瘤新药临床试验
研究阶段II期
年龄要求18 - 70 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
体重指数 BMI18 - 28
给药方式BAT8008、BAT1308、BAT4706均静脉输注,剂量频率参考方案
所在地区广东
研究中心广州、杭州、成都、天津、郑州、长沙、重庆、南京、长春、济南 等
招募状态招募中
信息更新2026-08-26

项目简介

BAT8008是一种靶向Trop-2的抗体药物偶联物(ADC),BAT1308是一种抗PD-1单克隆抗体,BAT4706是一种抗CTLA-4抗体。该联合方案针对晚期实体瘤,包括三阴性乳腺癌和非小细胞肺癌等,旨在通过多靶点协同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

≥18岁,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来源实体瘤,含初治三阴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等

药物作用机制

BAT8008通过靶向Trop-2抗原,将细胞毒性药物递送至肿瘤细胞,导致细胞凋亡;BAT1308阻断PD-1与PD-L1结合,解除免疫抑制,激活T细胞;BAT4706阻断CTLA-4,促进T细胞活化。三者联合可能协同增强抗肿瘤免疫效应。

入组条件

主要入选标准

  • 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 2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3必须是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来源的实体肿瘤患者。初步预计分为3个队列(申办方可基于实时的研究结果增删扩展队列的肿瘤类型) 队列A: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且通过根治性切除术或放射治疗无法治愈的受试者,且须满足:a.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治疗;b.允许既往新辅助和/或辅助阶段使用抗肿瘤治疗,但须满足(新)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间隔≥6个月;c.既往未使用过抗PD-(L)1抗体或抗CTLA-4抗体(或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它抗体); d.能够提供肿瘤组织块和/或未染色的病理切片进行PD-L1表达检测,可接受既往结果。队列B: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且通过根治性切除术或放射治疗无法治愈的受试者,且须满足:a.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治疗;b.允许既往新辅助和/或辅助阶段使用抗肿瘤治疗,但须满足(新)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间隔≥6个月;c.既往未使用过抗PD-(L)1抗体或抗CTLA-4抗体(或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它抗体); d.能够提供肿瘤组织块和/或未染色的病理切片进行PD-L1表达检测,可接受既往结果;e. 经组织学证实EGFR敏感突变阴性且ALK融合基因阴性 队列C:C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且通过根治性切除术或放射治疗无法治愈的受试者。且须满足以下标准:a.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且经过抗PD(L)1治疗;b.无EGFR和ALK基因突变 C2:其他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来源的实体肿瘤患者,优先选择以下类型:胃腺癌,食管癌,小细胞肺癌,宫颈癌,头颈鳞癌,胸腺癌等
  • 4根据RECIST1.1标准,剂量递增阶段须有可评价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须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要求为 0 分或 1分
  • 6研究者评估预期生存期≥12周
  • 7具备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储备功能,定义如下: 血常规(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以及未使用药物纠正血细胞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90×109/L,血红蛋白≥90g/L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ULN(未接受抗凝治疗者),接受口服华法林类抗凝药物治疗且且INR在2~3者可纳入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肝细胞癌、肝转移≤2×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细胞癌、肝转移 ≤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血清肌酐清除率>50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或改良MDRD公式) 尿蛋白:尿常规提示尿蛋白<2+或尿蛋白≥2+,进一步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尿蛋白定量<1g
  • 8具备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节育/避孕方法防止妊娠。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绝经后的妇女必须闭经至少12个月才被认为不具备生育能力;
  • 9愿意提供既往存档或新鲜肿瘤组织样本(如既往无存档肿瘤组织,且研究者评估认为重新取原发或转移部分肿瘤组织标本存在很大风险,则可豁免。入组前无需通过免疫组化等方法确认PDL1、Trop2表达水平,但是申办方要求收集活检或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来测定 PDL1、Trop2表达水平;
  • 10能够理解试验要求,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及随访程序安排。

主要排除标准

  • 1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4周内,曾接受过试验性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
  • 2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放射性治疗,除外针对通过全身治疗或局部止痛不能有效控制疼痛的骨转移病灶进行姑息性面积放射治疗(放疗区域<5%骨髓区域);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用于放疗增敏的化疗药物
  • 3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相关功能主治的中成药或治疗,或者病历中明确记录以抗肿瘤目的的中草药治疗者
  • 4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既往抗肿瘤治疗所致AE(CTCAE5.0)仍有>1级者,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 5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4周内需要进行大手术(不包括用于诊断的操作)或预计需要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
  • 6既往曾接受过Trop2-ADC且小分子毒素为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类的患者
  • 7具有同种异体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手术史者
  • 8原发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有症状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既往或者现在脑膜转移者或既往有癫痫史者。 若脑转移灶经治疗后稳定,且用药前至少4周病灶稳定,无新发病灶,或4周内首次发现无症状病灶且研究者判断病情稳定,或研究者判断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 ,则允许
  • 9首次给药前5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局部已治愈肿瘤除外(例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或乳腺原位癌等)
  • 10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如下心血管疾病: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NYHA)为2 级及以上的症状性心力衰竭、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不稳定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的心绞痛、需要治疗的心肌梗塞、肺栓塞、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本方案定义为虽然采用最优的抗高血压治疗,但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且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 QTcF>480ms(QTcF 用 Fridericia 校正公式);
  • 11存在任何其他严重的基础疾病(例如:Gilbert综合征、未稳定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胃溃疡、未稳定控制的惊厥发作、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脑血管事件/胃肠出血、伴有严重症状或体征的凝血功能障碍),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受试者参加研究、治疗及随访,影响受试者依从性或可能导致发生与研究药物相关并发症的受试者
  • 12既往发生过需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疾病(ILD),或目前患有ILD,或筛选期通过影像学检查未能排除ILD可能的受试者
  • 13既往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的患者(除外可使用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的甲状腺疾病、I型糖尿病)
  • 14未经治疗或正在治疗的结核病受试者,包括但不仅限于肺结核;经规范抗结核治疗并经研究者确认已治愈者可纳入
  • 15首次用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或2周内发生过活动性感染
  • 16存在下列疾病感染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活动性乙肝病毒感染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检测>200 IU/ml或10^3拷贝/ml或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上限];丙肝病毒感染者[ HCV抗体及病毒核糖核酸(HCV-RNA)检测结果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RPR/TRUST阳性者
  • 176 个月内新诊断出的需要治疗的血栓栓塞事件(控制稳定的下肢深静脉血 栓患者、输液港血栓患者允许纳入)
  • 18难以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手术的腹水(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 19已知对研究药物中任一成分有超敏反应或迟发性过敏反应
  • 20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曾发生过≥3级过敏反应者
  • 21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酗酒史或吸毒史,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
  • 22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准备生育的女性或男性
  • 23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其它情况
以上标准依据项目公开信息整理,最终是否符合入组条件需由研究医生根据体检结果与病历资料评估确定。

开展城市与研究中心

本项目在 11 个城市设有研究中心:

实施单位覆盖:广东省、浙江省、四川省、天津市、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江苏省、吉林省、山东省、湖北省

关于实体瘤临床试验

实体瘤是对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之外的恶性肿瘤的统称,包括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等。实体瘤项目通常按瘤种、分期与驱动基因状态分层招募,方案中会明确可测量病灶的定义与评估周期。

肿瘤新药临床试验:你需要了解什么

肿瘤临床试验是评估抗肿瘤新药或新方案在人体中安全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多数肿瘤项目处于Ⅰ期至Ⅲ期,主要观察药物耐受剂量、客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对于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方案的患者,临床试验是获得在研新药治疗的重要途径,且试验用药物及相关检查通常由申办方承担费用。

  • 入组关键在于病理确诊结果、既往治疗线数、基因或分子标志物状态
  • 多数项目要求既往治疗后有可测量病灶,并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 入组前需要提供病历、影像与病理报告,由研究者评估是否符合标准
  • 参加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可随时自主退出且不影响后续常规治疗

报名流程

1. 在线报名填写姓名、手机号、身高体重与意向项目等基本信息,提交后进入项目对接队列。
2. 初步沟通项目对接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基本条件(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用药情况)。
3. 体检筛查按安排到指定研究中心完成体检与实验室检查,项目方评估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4. 签署知情同意通过筛查后由研究医生详细讲解方案内容,受试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入住或随访健康人项目按方案统一入住;患者项目按周期到院用药与复查,全程接受医疗监护。
6. 补助发放按方案约定的节点完成随访后,项目方按标准发放补助。

常见问题

这个项目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本项目要求年龄在 18 至 70 周岁之间。体重指数(BMI)需在 18 至 28 之间。
这个项目在哪些城市开展?
本项目的研究中心分布在广州、杭州、成都、天津、郑州、长沙、重庆、南京、长春、济南、武汉,受试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报名这个项目需要准备什么?
建议提前准备身份证件、既往病历与检验检查报告。肿瘤项目通常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与基因检测结果。
这个项目还在招募吗?
根据最新同步信息,本项目状态为「招募中」。名额随时可能报满,建议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剩余名额以项目方通知为准。
报名会收费吗?
不会。试药驿站及所有正规临床试验均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费或押金。如遇任何名义的收费要求,请立即终止沟通并向平台反馈。
肿瘤临床试验是免费的吗?
多数肿瘤临床试验的试验用药物由申办方免费提供,与研究相关的检查费用通常也由申办方承担。但部分基础治疗、并发症处理或项目未覆盖的费用仍需自理,具体以项目方公布的费用说明为准。
参加肿瘤试验会不会耽误治疗?
项目方案会要求研究医生在受试者病情进展时及时终止试验用药并转入常规治疗。受试者也可在任何阶段自主退出,不影响其接受其他医疗服务的权利。
为什么肿瘤项目要看既往治疗线数?
既往治疗线数反映疾病对现有方案的敏感程度。方案通常规定「既往接受过 N 线治疗后进展」的人群,以保证入组人群的一致性和研究结果的可解释性。
基因检测结果在入组中起什么作用?
部分项目针对特定驱动基因或分子标志物(如 HER2、EGFR、PD-L1 等)设计,需要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来确认靶点阳性。没有检测报告时,可能需要先补充检测。

温馨提示

参加任何临床试验前,请确认项目已通过伦理审查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试药驿站不向受试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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